[快讯]兴森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1.0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1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6年4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5,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27.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13,297.27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5,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27.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13,297.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股份回购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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