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300488):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9:25:51 中财网
原标题:恒锋工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6-048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黄少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少明先生、马洪培先生、沈洪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任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尔容先生,194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系,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贵阳工具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嘉兴恒锋工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市政协第四届、第五届委员,海盐县政协第五届、第六届委员、常务委员。现任恒锋工具董事长,嘉兴恒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恒锋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尔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41,8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5%;通过恒锋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53,235,9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84%,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35.39%。陈尔容先生与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陈子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陈子怡先生为父子关系,与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子彦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海盐贵工量刃具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嘉兴恒锋工具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浙江燃创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恒锋工具董事、总经理,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嘉兴嘉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嘉兴恒铄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海盐县政协常委、嘉兴市人大代表、浙江省政协委员。

陈子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41,8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5%;通过恒锋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6,380,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7%,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16.12%。陈子彦先生与担任公司董事长的陈尔容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陈子怡先生为兄弟关系,与陈尔容先生、陈子怡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子怡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海盐贵工量刃具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经理,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海盐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现任恒锋工具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嘉兴恒瑞动力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拓博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嘉兴恒铄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海盐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陈子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27,9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3%;通过恒锋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2,285,2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2%,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11.46%。陈子怡先生与担任公司董事长的陈尔容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陈子彦先生为兄弟关系,与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少明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调速电机厂助理工程师、桐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曾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求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求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桐乡市民健求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必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兴求真会务服务有限公司、嘉兴求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22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洪垚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2005年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系,2010年获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2010年在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11年至2012年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TheUniversityofBritishColumbia)制造自动化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年起,在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任教,2021年晋升教授,现任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副院长;曾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业自动化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物制造工程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苏州润智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22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洪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马洪培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党派人士,法学本科,三级律师。嘉兴市第五、六届人大代表,政协海盐县委员会第八、九届委员、常委,创建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现为该所高级合伙人;1989年10月至今在海盐县律师事务所、嘉兴市海威特金融律师事务所、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曾荣获嘉兴市十佳专业律师称号,现为嘉兴市律协行政法专委和道纪委成员,深耕刑事辩护实务,并在公司法、金融房地产、行政法领域有较深研究和良好实践;现任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22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马洪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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