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2025年 A股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经2025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28元/股(含)。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A股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2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3.14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股份。 二、2026年 A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 12个月。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 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84元/股(含)。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三、H股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H股的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并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以自有资金回购H股股份,回 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公 司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回购价格不能 等于或高于回购日之前5个交易日H股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 105%。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予以注销或持做库存股份。本次回购H 股股份的授权有效期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公司股 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本授权之日的较早 日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首次回购H股股份,截至2026年4月 30日,公司累计回购H股股份的数量为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0.0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510港元/股,最低价为14.500港元/股,成交均价为14.505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为145,050港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物产中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物产中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25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陈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4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21%,回购的最低价格为5.01元/股,回购的最高价格为5.31元/股,已回购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248.72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有序实施股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7 民生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民生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6年4月30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0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22元/股,支付金额为31,476,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21.06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0万-240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0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最高成交价为1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22元/股,支付金额为31,476,5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7 可孚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可孚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17,150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1.59%,最高成交价为58.9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0,987,752.4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7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3,01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回购的股份将于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披露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54,15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1 2026年3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9,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776,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0%,成交总额为101,471,325.2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40.28元/股,最低价为123.8元/股,均价为130.61元/股。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出售计划的要求。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2 之江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之江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15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0,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52元/股,最低价为19.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6,679.0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13,28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1.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49元/股,最低价为18.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063,663.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智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41,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4,915,6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天壕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壕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6年3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924,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65,229,824股的0.92%,最高成交价为6.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2,981.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67.12元/股调整为66.6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4月29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2 深信服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信服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39,727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11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0,080,889.4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1 / 2 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2 诺瓦星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瓦星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4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第五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8,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16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778,8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2 申科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申科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1、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20%,最高成交价为19.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507,3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累计回购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1%的情况 截至2026年5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7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14%,最高成交价为1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473,3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2 贵州茅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贵州茅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863.67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89,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0231%,购买的最高价为1,454.40元/股、最低价为1,400.5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08,825,124.66元。截至2026年4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83,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65%,购买的最高价为1,499.74元/股、最低价为1,322.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520,943,540.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2 金洲管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洲管道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6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289股至14,630,57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回购报告书》中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2 东阿阿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阿阿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38.73万股,上限为277.47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28,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最高成交价为49.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92,687.96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18:42 信宇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信宇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信宇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18:27 明阳电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阳电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16元/股(含)调整为18.03元/股(含)。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8.03元/股(含)调整为41.55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11月12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11月12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7日、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安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工大科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大科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69,1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6,392,6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5%,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2.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27 豪江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江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6 1 13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3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12 2026 1 13 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18.1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18,3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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