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3股被宣布减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外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高光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77,961,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和二级市场买入,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高光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合计不超过3,196,006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遵守其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因公司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后的发行价。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高光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1 划公告如下: 【21:32 新天药业: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本次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所获资金将主要用于归还部分质押借款,减少因二级市场波动带来的潜在质押风险,以进一步增强公司股权的稳定性,提高控股股东自身及公司的综合风险应对能力,维护公司健康发展。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实施历次(2017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减持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期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为18.41元/股,经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2 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除息后发行价为4.97元/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新天智药曾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新天智药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12 沃华医药: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 及公司历年分配的红股。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886,016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33%。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 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21:12 力生制药: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郭晓燕女士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042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72%;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晓燕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郭晓燕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12 易明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周战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周战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占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周战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若减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违反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本人将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本人在减持公司A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战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1:12 京泉华: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具体减持计划
3、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12 三维通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公司转增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993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越伦先生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李越伦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李越伦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李越伦先生及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李越伦先生与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根据相关规则要求,二者需要同时遵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现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将本次8,000,000股份减持额度由李越伦先生单独使用,并在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不发生减持行为。 【19:27 派特尔: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宇和周洪霞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9:17 锐明技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及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方式
(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减持时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29日-2026年8月28日); 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 【19:17 瑞玛精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 (1)众全信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71,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 (2)鲁存聪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7%。 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鲁存聪及众全信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1)众全信投资、鲁存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期、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众全信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期限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有更严格的要求的,从其规定。 (3)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敏、翁荣荣、方友平(2024年2月离任)、任军平(离任监事)、谢蔓华(离任监事)、张启胜、解雅媛、李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期、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①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③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曾作出的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众全信投资、鲁存聪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前述承诺所涉人员中,翁荣荣、李龙不持有众全信投资股份,持有众全信投资股份的股东解雅媛(公司副总经理)、谢蔓华(公司离任监事)、任军平(公司离任监事)承诺此次不通过众全信投资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其他人员通过众全信投资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违反上述承诺。 【19:02 万朗磁塑:万朗磁塑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持有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274,2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5.00%。上述股份系金通安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3年1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金通安益拟于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64,4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金通安益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其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减持比例不受限制。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18:42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及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胡锦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72,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808%。胡锦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健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92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36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胡锦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84,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 内部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胡锦生先生拟与其孙女胡思慧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增加胡思慧女士为其一致行动人,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1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胡思慧女士转让其持有的不超过6,883,035股(含本数)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上述股份转让系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持股发生的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以下简称“内部转让计划”) 【18:42 希荻微:希荻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唯纯”)持有公司股份23,951,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收到重庆唯纯出具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重庆唯纯对公司前景持续看好,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30,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18:42 华谊集团: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持有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集团”)的股份数量为281,587,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6%;国盛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9,230,7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国盛集团和国盛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的华谊集团股份(以华谊集团当前的总股本数量计算,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228,300股);国盛集团和国盛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的华谊集团股份(以华谊集团当前的总股本数量计算,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2,456,600股)。若华谊集团发生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回购等使得公司股本数量产生变动的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18:42 博闻科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德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朋)持有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15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德朋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60,8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18:42 中大力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9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3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中大投资相关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中大香港相关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德立投资、德正投资相关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德立投资、德正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以上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8:32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洪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500股,占总股本的0.2805%;董事兼副总经理罗嘉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总股本的0.0510%。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1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洪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80%;董事兼11,250 副总经理罗嘉恒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27%。上述减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上述15 —— 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18:27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董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发合伙”)持有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拓合伙”)持有公司 4,56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联发合伙的股东包括董事长林俊义先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缪克汤先生,董事、副总裁项有和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李利女士,总裁梁小龙先生,董事会秘书谢龙锐先生;联拓合伙的股东包括董事长林俊义先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缪克汤先生。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联发合伙、联拓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39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详情如下:董事长林俊义先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20,000股;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缪克汤先生计划通过联拓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70,000股;董事、副总裁项有和先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董事、财务总监李利女士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股;总裁梁小龙先 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1 过150,000股;董事会秘书谢龙锐先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8:27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15,16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34%;林庆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上述股份为林庆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146,707股(占公 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5.22%)、控股股东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柏亚洲”)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742,413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5.04%),公司实际控制人 纪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1,795股(占公 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40%)。宏柏化学和宏柏亚洲均受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纪金树先生、林庆松先生、杨荣坤先生控制,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公司股东林庆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0,626,075 股,持股比例为31.0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林庆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5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08%。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1 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8:27 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张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全部为公司实施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取得。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务总监董奇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全部为公司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张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62,5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财务总监董奇涵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5,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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