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601598):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6-017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国际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国际财务公司在境外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并约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际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国际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5亿元等值人民币,国际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10亿元等值人民币。协议期限为三年。 鉴于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零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际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684,669.95万港币,负债总额1,711,687.45万港币,净资产972,982.50万港币;2025年营业收入为0港币,净利润为-50,431.37万港币。截至2026年3月31日,国际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749,046.02万港币,负债总额1,788,346.25万港币,净资产960,699.77万港币;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港币,净利润为-12,282.73万港币。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本次协议为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首次签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没有发生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5月7日,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方 甲方:中国外运 乙方:国际财务公司 (二)服务内容 国际财务公司在境外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信贷服务;4.外汇服务;5.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三)定价政策 1.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2.结算服务的结算费率不高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3.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在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外汇服务的汇率将不逊于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交易金额上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际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5亿元等值人民币。 2.国际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10亿元等值人民币。 (五)协议生效、期限 本协议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中,国际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外汇服务等多项金融服务,并将以潜在相对较高存款利息和较低贷款利率为公司持续发展服务,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具有非排他性,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相似的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零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交易双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签订的,且相关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比一般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更为有利,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国峰先生、罗立女士、余志良先生和黄传京先生回避表决,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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