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603065):宿迁联盛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6-036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发合伙”)持有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拓合伙”)持有公司 4,56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联发合伙的股东包括董事长林俊义先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缪克汤先生,董事、副总裁项有和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李利女士,总裁梁小龙先生,董事会秘书谢龙锐先生;联拓合伙的股东包括董事长林俊义先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缪克汤先生。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联发合伙、联拓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39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详情如下:董事长林俊义先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20,000股;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缪克汤先生计划通过联拓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70,000股;董事、副总裁项有和先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董事、财务总监李利女士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股;总裁梁小龙先 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股;董事会秘书谢龙锐先生计划通过联发合伙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25%。 ?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相关承诺如下: 1、联发合伙、联拓合伙相关减持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减持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本人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③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如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发行人任职、未来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联发合伙、联拓合伙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原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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