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6-02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满足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历城控股”)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息,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情况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执行。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关系 历城控股实际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历城控股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历城控股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晗、路新艳、李海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中“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洪楼南路1号聚隆财富中心3301法定代表人:刘振鹏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8月20日 经营期限:2018年8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MB90Y5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持有历城控股集团93.24%股权,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历城控股6.76%股权,历城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历城区财政局。 经查询,历城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历城控股经审计总资产为716.59亿元,净资产为130.07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8.61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历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历城控股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息,借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营运流动资金,保障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市场化定价原则,利率定价符合市场通行标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借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3、借款用途: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4、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5、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历城控股对公司提供借款,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历城控股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78.61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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