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瑞玛精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 (1)众全信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71,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 (2)鲁存聪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7%。 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鲁存聪及众全信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1)众全信投资、鲁存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期、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众全信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期限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有更严格的要求的,从其规定。 (3)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敏、翁荣荣、方友平(2024年2月离任)、任军平(离任监事)、谢蔓华(离任监事)、张启胜、解雅媛、李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期、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①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③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曾作出的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众全信投资、鲁存聪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前述承诺所涉人员中,翁荣荣、李龙不持有众全信投资股份,持有众全信投资股份的股东解雅媛(公司副总经理)、谢蔓华(公司离任监事)、任军平(公司离任监事)承诺此次不通过众全信投资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其他人员通过众全信投资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违反上述承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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