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裕集团(603407):长裕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长裕集团:长裕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长裕集团 股票代码:603407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ngyuHoldingGroupCo.,Ltd.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祥路4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32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号) 公告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特别提示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裕集团”、“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主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36 12 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 个月,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787.5231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3,591.199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8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为13.8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6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23.00 2025 、 倍(每股收益按照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2026年4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33.10 静态市盈率为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5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日总股本,其中三祥新材使用业绩预告的平均数进行计算;注2:计算2025年可比公司扣非前静态市盈率及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算数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东方锆业、三祥新材; 注3: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3.8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传统锆类产品市场已较为成熟,竞争格局稳定,行业竞争充分。高端新材料产品方面产能主要集中于大型化工企业,纳米复合氧化锆方面主要包括法国圣戈班、第一稀元素、日本东曹等国际大型企业;特种尼龙方面主要包括杜邦、阿科玛、赢创等国际化工巨头企业,上述大型企业掌握了对应高端新材料产品大部分产能及市场份额。随着行业竞争的深入,具备行业知名度和相应研发规模实力的大型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摆脱低成本竞争局面,实现差异化竞争战略,最终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与此同时,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及产业政策的支持,可能导致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新投资者的进入,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管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或者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恶性竞争,将面临市场份额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锆英砂、二元胺、二元酸等矿物产品及化工原料,采购价格受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国际政治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锆类产品方面,我国锆矿储存量较小。全球主要锆英砂供应商澳禄卡资源有限公司、特诺钛白粉公司、力拓集团等对国际市场锆英砂价格的变动有较强影响力。如果未来国际市场锆英砂价格频繁出现大幅度波动,将会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公司锆类产品的盈利水平,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特种尼龙产品方面,部分特种尼龙产品原材料如己二胺及其关键原料己二腈等生产技术过去长期被国外企业垄断,产能主要集中在英威达、奥升德、巴斯夫等国际化工巨头企业手中。2022年中国化学等国内厂商宣布建成相关产线并已经投产,打破了国外企业对己二胺及其关键原料己二腈的垄断,己二胺在供给端已得到明显改善。但未来若己二胺等原材料国产进程不及预期,供给继续受限造成原材料市场价格频繁大幅波动,将会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公司部分特种尼龙产品的盈利水平,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虽然公司对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若公司的原材料、能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变动的压力,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创新风险 创新发展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需要大量创新投入的同时,亦需要行业技术交流及终端应用客户产销融合的支持和帮助,通常伴随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来创新发展未达预期,或新产品、新技术等创新成果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将对公司战略发展及盈利能力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四)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管理及监督。 公司已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同时亦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 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管理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三废”排放量可能相应增加,将导致公司环保压力增加,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2025年3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6年1月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同意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3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83号)批准。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A股股本为40,787.523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591.1992万股于2026年5月11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长裕集团”,证券代码为“603407”。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5月11日 (三)股票简称:长裕集团 (四)股票扩位简称:长裕集团 (五)股票代码:603407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787.5231万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100.0000万股,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91.1992万股(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7,196.3239万股(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96.8253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配售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36 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数为396.8253万股。 2、网下发行部分: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11.9755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扣除最终战配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3.02%。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1,002.8992万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十五)上市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的“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之净利润数额为计算依据,公司2023年2024 2025 19,142.21 20,841.83 度、 年度和 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 万元、 万元和 24,582.34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478.33万元、18,418.72万元和31,682.05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 3、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60,800.36万元、163,767.78万元和178,119.02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刘其永直接持有长裕集团38.90%股权,刘策直接持有长裕集团9.36%股权,并担任青岛鼎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舜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宏瑞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上述三家合伙企业持有的长裕集团4.94%股权。刘其永、刘策父子直接及通过青岛鼎易、青岛舜隆、青岛宏瑞达间接控制公司53.2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其永、刘策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同意,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进行决策时采取一致行动,主要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召集权、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刘策应以刘其永的意见为准,与刘其永保持一致。 刘其永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0302195902******。2001年11月至2022年7月历任淄博广通总经理、董事长;2019年4月至2022年9月任长裕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长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刘策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0302198410******。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广垠新材料工人;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任淄博广成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12年6月至20132 2013 2 2014 7 年月任淄博广通生产部副部长; 年月至 年月负责筹建廸凯凯新材料与廸凯凯环保相关工作;2014年7月至2022年9月任廸凯凯新材料及廸凯凯环保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群策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长裕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廸凯凯新材料及廸凯凯环保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广垠新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其永及刘策还合计持有西南证券长裕集团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6.36%的份额,前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发行后0.97%的股份,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西南证券,并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核心员工。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3:林长军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通过青岛鼎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 注4:间接持股数量系根据上表人员在各持股平台所持有的出资份额换算所得,计算结果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误差。 四、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通过青岛鼎易、青岛舜隆以及青岛宏瑞达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制度安排。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权的情况,不存在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期权计划。 (一)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青岛鼎易 本次发行前,青岛鼎易持有公司2.25%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青岛舜隆持有公司1.69%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青岛宏瑞达 本次发行前,青岛宏瑞达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分次授予情况、未行权数量、授予或者登记时间 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分两期授予。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长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对在关键工作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激励份额总计为公司5%股权(对应公司84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首次授予4.0179%股权(对应公司675万元注册资本),其余0.9821%股权(对应公司165万元注册资本)作为预留份额,由公司择机完成授予。2022年5月12日,公司再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公司预留的股权激励份额的议案》,将预留的公司0.9821%股权(对应公司165万元注册资本)授予激励对象。 公司通过上述设立的持股平台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其中青岛鼎易、青岛舜隆为首次授予(2021年12月)的激励对象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青岛宏瑞达为预留部分授予(2022年5月)的激励对象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不涉及未行权数量或者相关行权安排,相关激励对象已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5月登记成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限售安排 青岛鼎易、青岛舜隆以及青岛宏瑞达均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管理层及业务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及团队稳定性,并使员工能够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因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088.73万元、1,034.36万元及36.08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4.72% 4.15% 0.12% 分别为 、 及 ,占比较低,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控制权。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687.5231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4,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本次上市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58,516户,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1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配配售发行数量为396.825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6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3.174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共有1名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3,968,253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9.68%,获配金额为54,999,986.58元。 (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西南证券长裕集团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裕集团员工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长裕集团员工资管计划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3:山东广通、山东广垠、廸凯凯新材料及青岛俪徕均为发行人子公司,新材料研究院为发行人下设研发部门; 注4:除刘其永、姜益军、岳洪谱、刘丽作为退休返聘人员与发行人签署了劳务合同之外,长裕集团员工资管计划的其他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上述人员均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四)获配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股票发行结果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4,10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3.86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 1、20.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6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3.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82(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数量为4,100.0000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396.825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9.68%;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14.8747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114.5823万股,放弃认购0.2924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588.3000万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2,577.3335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0.9665万股。(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