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20:30:21 中财网

原标题:富特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人”或“本保荐人”)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公司”A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富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张现、杜惠东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A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声明..............................................................................................................................1
目录..............................................................................................................................2
.....................................................................................................3
一、发行人概况
二、本次申请上市的证券发行情况...................................................................16三、保荐人相关情况...........................................................................................21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22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23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批准和授权..................................24...................................25
七、关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八、本保荐人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30九、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31
 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特科技
股票代码301607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0日
上市日期2024年9月4日
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董事会秘书李岩
注册资本15,542.04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80258541J
公司联系电话0571-85220370
公司传真0571-89971698
公司网址http://www.zjevt.com
所属行业汽车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服务:电动汽 车充换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 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除 小轿车),通讯设备(除专控);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为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同时包括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作为行业知名的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坚持独立自主研发,在业内较早自主掌握了电力电子变换技术、数字化及模块化的软件开发技术、高作为较早从事车载电源行业的参与者,公司与行业内知名的新能源汽车品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通过持续稳定的产品交付不断巩固和深化合作关系,在行业内部建立起了较好的品牌声誉。报告期内,公司在与广汽集团、蔚来汽车、长城汽车等客户保持合作的基础上,陆续实现了对小鹏汽车、小米汽车、长安汽车、零跑汽车等新客户的配套量产,有力支撑了公司业务不断增长,持续巩固先发优势和市场地位。同时,公司积极参与海外市场的竞争,通过与雷诺汽车及其合资公司的合作,实现对欧洲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量产配套,同时配套雷诺汽车、Stellantis以及欧洲某主流豪华汽车品牌等多家国际车企的重要平台性项目亦处于项目开发阶段。公司对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拓,不仅提升了公司的国际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强中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整体实力,助力国家汽车强国战略的实施。

公司产品矩阵丰富,围绕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需求,提供车载与非车载的充放电解决方案,致力于解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安全可靠性问题、充电焦虑问题,从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以及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具有关键作用。在丰富的产品品类中,公司重点布局车载高压电源系统,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的车规体系建设以及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公司的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在转换效率、功率密度、可靠性水平和集成化水平等关键技术指标方面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随着行业对汽车轻量化和空间布局等指标的要求提升,公司持续推动产品集成化,通过独立车载电源产品进行综合性集成等多合一产品,实现了客户降本、降重和降体积的要求。

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获得多家客户和政府部门认可。近年来,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多次荣获客户颁发的“创新贡献奖”、“科技创新奖”、“技术创新奖”、“技术贡献奖”等奖项,凸显了客户对公司研发实力的认可和信任。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同样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评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公司为“浙江省新能源汽车电源重点企业研究院”,展示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领域的技术积累。此外公司作为共建单位与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联合申报并成功获批“宽禁带功率半导体电源管理技术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以在技术创新的关键领域进行更深入的探索研究。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
 出具了标准 产负债表、 主要数据保留意见的 润表、现金计报告。 量表主要数 
项目2025.0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合计254,662.19183,978.27129,640.31122,943.50
非流动资产合计92,405.6044,544.8834,410.5230,561.97
资产总计347,067.79228,523.15164,050.82153,505.47
流动负债合计202,788.07114,465.06103,031.9898,098.33
非流动负债合计30,320.8714,056.003,285.559,945.36
负债合计233,108.94128,521.06106,317.53108,043.69
所有者权益合计113,958.85100,002.0957,733.2945,461.79
(2)合并利润表主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55,935.58193,384.25183,515.96165,039.58
营业利润13,304.848,675.399,327.138,278.37
利润总额13,069.048,813.809,367.208,229.49
净利润13,695.969,460.529,643.938,67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5.969,460.529,643.938,677.21
少数股东损益----
3 ()合并现金流量表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782,593.8610,463.8121,680.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61.47-14,499.03-7,625.14-11.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81.6626,671.53-3,003.36-3,935.5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349.59-355.85-167.59-143.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445.1714,410.52-332.2717,590.0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422.5346,867.7032,457.1832,789.45
     
项目2025年1-9 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2.4025.274.03-60.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535.641,178.82316.44106.6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6.37445.181.47-99.9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229.6030.3284.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223.38158.9840.07-10.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15.418.01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61.032,037.85407.7428.39
减:所得税影响额-34.444.5512.6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61.032,003.41403.2015.75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3.37%21.18%4.18%0.18%
注: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 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主要财务指标的比重=归属母公司股东的经常性损益净/归属于母公
财务指标2025.0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4.70%52.77%60.28%68.36%
资产负债率(合并)67.17%56.24%64.81%70.38%
流动比率(倍)1.261.611.261.25
速动比率(倍)0.841.190.950.98
财务指标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8,325.8014,039.9514,561.4712,590.92
利息保障倍数(倍)27.46-71.09-56.7628.7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293.294.704.19
存货周转率(次)3.853.364.185.29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12.80%13.28%18.69%2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37%10.46%17.91%21.71%    
(2)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5年 1-9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5 年1-9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0.880.750.830.740.880.750.83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0.850.590.790.740.850.590.790.74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已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相关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2)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利润增长幅度将可能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4)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情况的变化将影响股票的价格。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国内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可能出现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公司基本面的情况,因此,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用效益测算的项目为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该项目是公司基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快速迭代的行业特征、多元化和高标准的业务需求、高性能和集成化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经过公司论证分析后做出的投资决策,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2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00年。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总体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水平保持一致,预计计算期第8年(T+8)单价稳定年产品毛利率为19.53%,低于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产品毛利率。2024年我新能源车销量为1,286.60万辆,剔除主要配套自有品牌使用的弗迪动力、特斯拉的车载电源市场份额,第三方供应商的市场份额对应的销量高于行业内主要车载电源企业合计的产能,且主要车载电源企业产能水平系考虑到未来市场需求增长而为未来进行了一定的产能储备,截至2030年我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持续增长,预计相应的市场份额对应的销量仍然大于主要车载电源企业的预计产能,行业内的产能消化有保证。

若未来因为宏观政策变化导致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力度减少、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速放缓导致市场空间不及预期、下游主机厂客户需求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盈利空间承压等,将可能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产能
 额23,424.79万 不及预期,从而 的风险 项目、电源研发 增折旧摊销金 司营业收入和 化测算,每年 ,占当年预计 项目完全产生 、下游市场需求 金投资项目建 营业绩产生不利 心零部件智能 能,该建设项 产能,具体产能    
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已投产 总产能公司设计产能
项目名称扩产产品新增产能扩产比例  
新能源汽车核 心零部件智能 化生产制造项 目(三期)车载高压 电源7233.33%216312
注1:公司已投产总产能、设计产能系截至2025年9月30日产能数据;注2:本次募投新增产能已经包含在上表列示的设计产能中;
注3:扩产比例=新增产能/公司已投产总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为83.34%、78.05%、89.84%、90.72%,本次募投项目聚焦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主业,新增产能和扩产比例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需求以及下游市场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并达产后,公司将拥有车载高压电源设计产能312万台。

量下降,则可能导致该等客户对于发行人车载电源产品需求下降;(2)若未来公司研发转化不及预期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则可能使发行人新增客户车型产品开拓进展滞后;(3)报告期内同行业主要企业均执行了一定程度的扩产计划,车载电源行业内整体产能也有所增加,若未来产业政策发生调整,或是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无法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则会导致行业供需关系发生不利变化。(4)根据NE时代发布的我国乘用车OBC装机量排行榜,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为8.50%、8.70%、5.60%、8.30%,2025年11月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3.40%,公司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的波动。

如果未来发行人客户终端车型销量、新客户车型产品开拓进展、行业整体供需关系及发行人市场份额未来若发生不利变化,则有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相关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23,424.79万元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收购第二生产基地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启动第二生产基地的回购流程,尚未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审批、评估程序,主要系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公司尚待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方能有足够资金启动相关回购流程。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第二生产基地主体已建设完毕并投入生产使用;根据安吉管委会、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第二生产基地系安吉两山根据《入园协议》《补充协议》为公司专项代建;第二生产基地的交易方案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实施;其将积极协调并无条件配合公司完成第二生产基地回购所涉及的相关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启动第二生产基地的回购流程,尚未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审批、评估程序,最终完成收购的审批程序及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市场份额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的车载高压电源行业的参与者按照类型可划分为第三方供应商、整车厂自有品牌厂商,公司作为第三方供应商中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厂商,仍然要面对来自其他第三方供应商以及整车厂自有品牌厂商的竞争。NE时代发布的2022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排 名车载电 源厂商份额排 名车载电 源厂商份额排 名车载电 源厂商份额排 名车载电 源厂商份额
1弗迪 动力27.60%1弗迪 动力31.40%1弗迪 动力33.60%1弗迪 动力28.70%
2威迈斯17.20%2威迈斯19.00%2威迈斯18.80%2威迈斯20.40%
3欣锐 科技9.80%3欣锐 科技8.20%3富特 科技8.70%3特斯拉8.60%
4富特 科技8.30%4英搏尔7.00%4特斯拉8.60%4英搏尔8.60%
5英搏尔7.30%5特斯拉6.30%5英搏尔6.50%5富特 科技8.50%
同期,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为8.50%、8.70%、5.60%、8.30%;根据NE时代发布的最新市场数据,2025年10月富特科技的市场份额为14.40%,排在第二名,仅次于弗迪动力。

目前车载高压电源行业规模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相关参与者均持续加码投入、扩充产能,产业链内产品和技术创新竞争加剧,因此发行人及行业内参与者各自的市场份额可能存在进一步波动的风险。

3、经营与业务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处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要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发展影响。宏观经济周期和国家政策影响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具有重要影响,我国目前通过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扩大需求、支持出海等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过发展,我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已由补贴和税收退坡,转向为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产业扶优政策。如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或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出现市场需求下降、贸易摩擦加剧、政策支持力度减弱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车载高压电源行业的大幅增长。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旺盛的市场需求,包括第三方供应商、整车厂自有品牌厂商在内的行业企业可能进一步扩充产能,而工业等其他领域电源生产企业或其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也可能逐步进入该领域,对于行业格局、市场份额和企业盈利空间产生一定影响。虽然本行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相关企业需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客户资源以及人才储备方能立足,但是面对市场要求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等状况,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海外业务、满足客户产品性能和交付需求,未来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对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技术迭代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对于产品技术迭代的要求不断增加,随着行业发展车载电源系统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持续提升,产品向大功率、高电压、集成化、多功能方向发展,对于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革新,如果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行业技术发生迭代,而且公司的产品技术未能实现及时突破,匹配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将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
()海外市场风险
近年来,国际局势及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环境、法律法规、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市场收入欧洲客户占比较高,近年来欧盟持续通过出台“双反”政策、《净零工业法案》等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对来自中国的产品进行限制,意在保护其本土制造业,但截至目前主要海外客户所在地尚未针对车载电源产品有明确贸易限制政策。报告97.68 223.04 13,193.96 43,769.83
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 万元、 万元、 万元和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6%、0.12%、6.84%和17.14%。在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下,海外市场的稳定性对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较为关键。如未来公司海外项目开发进展不及预期或者主要海外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和境外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使得公司境外收入有所降低。

(5)产品价格下降和毛利率波动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竞争加剧,车企在整车销售定价上通常会采用一定的降价策略。汽车零部件价格与整车销售价格紧密相关,整车销售价格的下降会使车企向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传导成本压力,导致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亦存在下降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新能源车载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275.14元、2,083.19元、1,944.43元和1,893.11元,一定程度上受到行业降价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30%、23.40%、22.32%和19.51%,除产品价格变化外,产品结构、成本变化亦对毛利率波动存在一定影响。

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且公司不能及时改善生产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或转嫁成本压力,公司将存在产品价格下降和毛利率波动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在产品结构、单位成本等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若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3%和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2025年1-9月将下降0.81个百分点、2.49个百分点和4.24个百分点。

6
()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受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61%、96.14%、93.99%和81.79%,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9.46%、56.15%、36.16%和21.76%,客户集中度较高。该情形主要系一是下游新能源整车行业本身呈现出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前十大主机厂占据近 80%的市场份额;二是公司现阶段结合自身财务资金状况、研发资源和生产能力,执行重点开发服务优质客户的市场策略所致。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向发行人采购计划出现波动或下降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向该等客户销售金额下降,且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中对广汽集团的销售占比较高,若公司出现产品竞争力下降或产能受限无法及时交付等情况,则存在对广汽集团销售金额及销售占比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拥有增量产能用以交付新拓展客户,但若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发生变动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不利的变化,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风险。

(7)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292.98万元、37,745.45万元、79,690.59万元和127,708.93万元,其中:(1)对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分别为82.18%、87.30%、89.82%和76.63%,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较高;(2)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41%、20.57%、41.21%和37.42%,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1-9月部分新增客户实现批量销售,新增量产客户信用期较长。前五大客户中信用期为30天的收入贡献占比由2023年第四季度的65.39%下降至2025年第三季度的6.73%。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06.21万元、-224.63万元、2,753.74万元和3,861.11万元。其中,(1)按组合计提的新增应106.21 -224.63 2,265.51 2,325.49
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万元、 万元、 万元和
万元。未来若公司客户整体信用期进一步拉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进一步提升,存在对公司资金周转效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亦存在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增加的风险;(2)按单项计提的新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488.22万元和1,535.63万元,主要系个别客户信用恶化,公司对相应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计提。由于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如果部分客户受市场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恶化等因素导致信用情况恶化,则发行人存在不能及时收回该等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的风险;2024年、2025年1-9月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同比增长35.50%、34.90%,若未来市场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体流动性资金短缺,而造成发行人坏账损失增加的风险,相应减少公司利润总额。

(8)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752.47万元、32,243.46万元、47,602.96万元和84,483.79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43%、19.65%、20.83%和24.34%。随着新增量产客户持续增加,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备货,存货规模持续增加。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提高存货管理水平,加快存货周转,可能因存货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产生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各期新增计提金额分别为2,651.16万元、2,591.74万元、2,023.76万元和3,902.68万元。公司原材料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存货跌价计提金额占比较大,其中:(1)报告期各期原材料跌价新增计提金额分别为1,222.89万元、1,208.12万元、388.78万元和663.81万元,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1.01%、0.92%、0.27%、0.32%,主要系由于下游客户经营不善、车型停产减产或产品技术迭代等因素,公司部分原材料由此形成长库龄并出现流动性低、呆滞的情况,出于谨慎性进行跌价计提;如果未来发行人部分客户车型需求减少,则可能导致发行人新增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金额2 947.45
较大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合同履约成本跌价新增计提金额分别为 万元、902.35万元、1,474.54万元和1,379.28万元,合同履约成本跌价计提金额较大主要为在客户委托开发项目的开发过程中,相关项目工作量受客户技术要求、开发人员经验等因素影响,难以事先准确评估,导致项目支出超过合同价格。如果未来发行人的客户委托开发项目增加,公司未合理预估委托开发项目金额投入,则可能导致发行人新增合同履约成本计提跌价准备金额较大的风险。

9
()经营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为165,039.58万元、183,515.96万元、193,384.25万元和255,935.58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相应各期末的员工人数为1,342人、1,406人、1,649人和2,816人,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经营规模的扩大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对于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带来的更高要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有所下降,存在经营管理风险。

(10)研发人才流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484人、613人、813人和982人,研发团队规模持续扩大。车载高压电源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电力电子变换、数字化及模块化的软件开发、高效能热管理和结构设计等多领域技术,对于研发人才能力要求较高。研发团队的稳定和壮大已成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提升整体竞争力的重要基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高端研发人员已成为企业发展和竞争的关键因素,人才的市场竞争也不断加剧。若未来因人才市场竞争,导致公司出现大量研发人员流失的情况且不能得到有效补充,将影响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优势,从而对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1)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研发投入较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1,326.86万元、21,120.42万元、20,008.29万元和19,399.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6%、11.51%、10.35%和7.58%。公司需要在持续推出新产品的同时预研下一代产品,以确保公司产品的领先性和业务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与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在研发过程中研发团队、管理水平、技术路线选择都会影响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的成败,如果公司在投入大量研发经费后,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技术或是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未能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将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投入的研发费用可能无法全部收回。

二、本次申请上市的证券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822.22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拟募集资金金额52,822.22万元除以发行底价(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对应的股数、本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1,814,4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222,181.68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0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3,951,986股(含本数),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年4月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37.86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44.71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8.09%,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222,181.6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43,059.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9,279,121.90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六)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共向319家机构和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

2026年3月31日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中共有319家认购对象,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20家(已剔除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25家;证券公司21家;保险机构20家;其他机构200家;个33
人投资者 位。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共计新增8家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分别为唐小晖、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徐秀龙、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丁志刚、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寿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列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2
、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00-12:00,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33家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所共同核查确认,当日12点前,除6家基金公司和QFII无需缴纳定金,其他27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上述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类别申购价格(元 /股)申购金额(万 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效
1唐小晖自然人47.4510,700.00
2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47.324,000.00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47.193,625.00
   44.6914,242.00  
   43.6918,208.00  
4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46.808,000.00
   44.4010,000.00  
5善成投资管理(平潭综合实验区) 有限责任公司-善成定增精选2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他45.882,809.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45.847,480.00
   44.7116,727.00  
   43.0124,867.00  
7徐秀龙自然人44.992,200.00
   43.502,500.00  
   42.502,650.00  
8福州榕投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44.945,000.00
9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其他44.932,000.00
   43.483,000.00  
   42.514,000.00  
10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公司44.881,600.00
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44.754,530.00
   43.756,763.00  
   42.719,060.00  
12丁志刚自然人44.691,600.00
   44.201,600.00  
   44.001,600.00  
13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44.391,600.00
1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44.243,400.00
1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44.1011,500.00
   43.2011,6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公司44.089,220.00
1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43.802,000.00
18刘晓松自然人43.583,600.00
19UBSAGQFII43.501,600.00
   42.454,800.00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43.394,600.00
   42.197,000.00  
2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43.331,600.00  
   41.333,300.00
22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产品保险公司42.509,000.00
2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公司42.293,710.00
24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42.181,600.00
   40.682,000.00  
25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其他42.181,600.00
26汤燕燕自然人42.001,600.00
   41.001,600.00  
27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成长基金其他41.971,600.00
   37.863,000.00  
28吴秀芳自然人41.961,700.00
   39.511,900.00  
29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医药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1.901,600.00
30陈学赓自然人40.772,000.00
   38.383,500.00  
31寿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寿宁海韵7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40.031,600.00
   39.012,500.00  
   37.873,500.00  
32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 投资基金其他38.001,600.00
33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8.001,600.0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遵循《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发行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4.71元/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1,814,4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8,222,181.68元。(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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