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集团(3015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春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春光集团 股票代码:301531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Chunguang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月湖路 292号 2号楼 1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六年五月 特别提示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集团”、“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简称或词语含义与《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www.jjckb.cn)、金融时报(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6年 4月 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4.72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6年 4月 21日(T-3日),《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剔除天通股份异常值; 注 4:《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两家可比公司冠优达、新康达暂未上市,无交易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13.3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02倍,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1.5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64.72倍,高于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19.36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3.3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四)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19,733,3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46,883,653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业绩增速放缓或大幅下滑的风险 2020年-2024年,公司软磁铁氧体磁粉的销量(考虑春光磁业收购)复合增长率为16.10%。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统计,2020年至 2024年我国软磁铁氧体销量分别为 41.50万吨、46.00万吨、48.20万吨、48.00万吨、50.6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8%,发行人磁粉销量增速高于行业销量增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2,960.32万元、107,655.17万元、115,444.02 万元,2023年至 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 11.44%;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8,514.58万元、9,275.71万元和 11,230.75万元。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智能家居及智能家电、通信电源及通信设备、绿色照明、光伏储能、物联网、医疗等领域,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下游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若未来下游应用行业市场需求增速不达预期,或是公司产品性能不能符合下游市场更新换代的应用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持续下滑,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若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主要产品软磁铁氧体受到其他材料的竞争替代加剧而公司没有能够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予以应对,将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滑。此外,发行人部分客户具备磁粉自供能力,若未来上述客户逐步提高自供比例,减少外采规模,将可能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的销售规模、收入水平及客户合作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铁、氧化锰和氧化锌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80%左右,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利润的重要因素。受国内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呈现一定的波动。根据公司历史数据模拟测算,在发行人产品售价对原材料价格同步变化时,对公司毛利率及净利润、净利润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若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为 20%,净利润最大降幅为 1,147.56万元。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且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无法同步提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且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无法同步下降,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下滑。 (三)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磁性材料产品采用随行就市与成本加成相结合的定价方式,会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结合市场供需情况、销量等方面因素进行及时定价,将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报告期内,公司的磁粉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9,196.02元/吨、8,679.50元/吨和8,913.85元/吨,随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而有所波动,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27%、20.89%和 21.72%,整体较为稳定。公司的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水平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市场供需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未来该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无法将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顺畅传导至下游客户,则将对公司的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软磁铁氧体磁粉产能为 9.24万吨/年、10.71万吨/年和 11.35万吨/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7.50万吨磁粉及320.00万个电源产品的生产能力。 公司将原有电源产能迁移至募投新产线,相关原设备统一纳入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电源产线投产后,公司 2026年电源年总产能为 320万个/年。磁粉产线计划于 2025年-2029年陆续投产,其中 2025年已投产 2.5万吨,2026年至 2029年预计新增磁粉产能分别为 1.4万吨、1.3万吨、1.3万吨和 1万吨。发行人已建立起较大规模的产能体系,整体产能处于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软磁铁氧体磁粉销量分别为 8.22万吨、10.16万吨、10.54万吨。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公司在软磁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11.26%和 12.80%。发行人电源产品目前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扩充核心产品产能。由于本次磁粉扩产规模相对较大,且相关项目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销量增速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从而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统计,2020年至 2024年我国软磁铁氧体销量分别为 41.50万吨、46.00万吨、48.20万吨、48.00万吨、50.6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8%。同期销售额分别为 82.80亿元、112.20亿元、106.52亿元、90.72亿元、91.59亿元,受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销售金额存在一定波动。发行人已建立起较大规模的产能体系,整体产能处于行业前列,公司 2024年度软磁铁氧体磁粉销量为 10.16万吨,在软磁材料的市场占有率为 12.80%。 部分从事软磁铁氧体业务的同行业公司存在磁粉扩产计划,但上述企业生产的磁粉主要作为其内部生产磁心的原料而非对外销售,且磁粉行业具备规模化扩产能力的企业数量有限,故同行业公司扩产对发行人磁粉产品造成市场冲击的可能性较小。此外,氧化铁是软磁铁氧体磁粉的重要材料,也是钢铁冶炼过程中的副产物。如从事软磁铁氧体磁粉业务将会具有原材料成本优势,但目前钢厂较少涉足磁粉行业,主要原因为产业链定位不同,且磁粉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和客户导入周期。同时,当前磁粉行业呈现头部集中态势,故未来钢厂进入磁粉行业的难度较大,且可能性较低。 若未来钢厂或其他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磁粉市场,或同行业公司扩大产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市场份额或迫使发行人大幅下调产品价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的相关风险 2022年至 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010.28万元、3,136.94万元、2,864.92万元和 11,914.59万元,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①销售回款与采购付款周期差异、回款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的经营性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的变化;②公司为保障安全库存或扩产等原因进行备货,存货余额有所增加;③将收到的客户票据背书转让用于向设备、工程等固定资产供应商支付货款,减少未来到期兑付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如果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不利波动甚至下降,公司可能面临营运资金紧张等风险,进而对生产经营及业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七)产品结构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聚焦于软磁材料中的铁氧体技术路线,产品以磁粉和磁心为主,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通信设备、电源系统等多个场景。其中,收入的主要来源为软磁铁氧体磁粉,报告期各期软磁铁氧体产品实现的收入占比均超过 80%。虽然公司在铁氧体方向已形成较强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服务能力,但与部分同行在非晶纳米晶、金属软磁等多个技术路线同步布局相比,公司现阶段产品结构相对集中。若未来行业技术路径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需求出现转移,公司产品类型可能在适配性和市场拓展方面面临一定局限,从而对公司整体竞争力和订单获取带来不利影响。 软磁材料主要包括铁氧体软磁、非晶及纳米晶软磁、金属软磁,软磁铁氧体凭借其优良的频率特性、成本优势和工艺成熟性,在整个软磁材料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当前三类材料主要体现为差异化定位而非直接替代,但若相关技术突破导致其他材料体系成本下降、适配范围扩大,则公司铁氧体材料可能面临与其他材料的直接竞争,进而可能对公司市场空间、客户结构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376号),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6〕63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春光集团”,证券代码“301531”;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46,883,65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6年 5月 11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 5月 11日 (三)股票简称:春光集团 (四)股票代码:30153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1,973.334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5,493.334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688.3653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7,284.9687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49.333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战略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556,35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65%。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其 2.1.2条第(1)项之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04383号),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9,275.71万元和 11,230.75万元,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和债券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长韩卫东直接持有公司 34.04%的股份,同时通过临沂君安间接控制公司 21.48%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5.5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韩卫东,男,1967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 8月至 1994年 3月,历任山东临沂瓷厂技术员、工程师、信息中心主任;1994年 3月至 2002年 3月,历任陶瓷集团信息中心主任、总经办主任、劳动人事处处长、化工厂厂长;2002年 3月至 2021年 5月,担任春光磁业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 5月至 2022年 11月,担任春光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 2016年 2月,担任昱通新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 2月至 2021年 9月,担任昱通新能源总经理;2020年 5月至今,担任碧陆斯凯通董事;2021年 5月至 2022年 11月,担任春光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 11月至今,担任春光集团董事长。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执行事务合伙人 0.85%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也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但存在部分员工通过持股平台临沂君安持股的情况,临沂君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临沂君安的出资情况如下:
临沂君安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6,480万股,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93.33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1,973.334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 3:公司本次发行不涉及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 4:以上数据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55,067名,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