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广发D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22:00:43 中财网
原标题:26广发D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8号”文获批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 300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简称为“26广发 D5”,债券代码为“524776”。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6,000万张(含),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 60亿元(含)。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发行人报告期末净资产为 1,624.58亿元(2025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8.2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8.1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101.05亿元(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78亿元、96.37亿元和 137.02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符合《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文件报告期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截至 2026年 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 11,222.27亿元,净资产为 1,782.3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8.70%;2026年 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16.82亿元,净利润为 51.12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07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正常,财务数据及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所上市,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交易,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应清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法获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收益。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65天。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00%-2.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5月 8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5月 8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T-1日)15:00-18:0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承诺: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未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未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未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未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15、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6、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7、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18、投资者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9、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 券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 60亿元(含)的“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簿记系统/簿记建档系 统/线上簿记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
合规申购投资者在簿记系统直接申购或线下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进行申购。申购中的申购利率位于规定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线上 申购需簿记建档时间内在簿记系统完成,线下申购需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 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要求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 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 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 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债 券登记托管机构/登记 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 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持有人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即不包括中国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亿元/万元/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全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简称为“26广发 D5”,债券代码为“524776”。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含)。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65天。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6年 5月 12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7年 5月 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7年 5月 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1。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相符。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其他: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6年 5月 7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6年 5月 8日)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6年 5月 11日) 
T+1日 (2026年 5月 12日)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 17: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 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00%-2.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T-1日)15:00-18:00。

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线上簿记系统直接进行申购,也可以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通过线上簿记系统直接申购的,不可以再选择向簿记管理人递交申购单的方式参与申购。选择向簿记管理人递交申购单方式进行申购的,应当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发送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线上簿记系统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

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2、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申购文件参与申购: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6)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即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如对于获配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6年 5月 8日(T-1日)15:00-18:00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申购,或将如下文件通过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指定邮箱。

1)填妥并盖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盖章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获得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用于反洗钱等方面核查的相关身份、资质等其他材料。

投资者需将以上申购文件扫描为 1份 PDF文件(扫描件不超过 5M)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一旦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公告要求,完整、及时提供申购材料,并按要求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将修改后的上述整套申购文件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邮箱故障,簿记管理人可启用应急申购邮箱。

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6年 5月 8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60亿元(含)。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6年 5月 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申购文件及相关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文件。

3、申购方式与簿记场所
电话:021-2351917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簿记场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配售数量由主承销商、发行人协商确定(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配售为准);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26广发D5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发送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92882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584000021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90021
联系人:刘海晖、邓佳、隋新
(二)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联系人:邱建华、杨德聪、王壮胜、林子杰
(三)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电话:0755-83081492
传真:0755-82943121
联系人:徐思、孙源
(三)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053643
联系人:周顺强、郭锦智、邱敏
(本页以下无正文)

券(第四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 簿记建档室,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必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证券账户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托管单元代码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26广发 D5:申购利率区间:1.00%-2.00%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 他形式后,于 2026年 5月 8日(T-1日)的 15:00-18:00之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21-58835170;咨询电 话:021-23519170;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理解并承诺,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 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投资者不得协 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 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 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2、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等任意一 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 其他关联方; 3、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 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5、我方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资格条件,知悉我方被贵司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已了解贵司 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区别,对于贵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机构具有专业判断能力, 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投资者分类相关资质等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本机构不存在中国法律法 规所允许的金融机构以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认购本期发行的债券之外的代表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认购的情形;我方所做出 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期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 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6、申购人理解并同意簿记管理人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并同意提供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 证明文件; 7、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 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申购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 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与缴款通知书》,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与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 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 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 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在 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申购人参与认购的前提是收到附件 2《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附件 3《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并确认相关内容。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告 知 栏尊敬的投资者(投资者名称: ): 根据您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您符合我司专业投 资者标准,我司将您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在 投资者确认栏签章确认,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 一、证券经营机构在向专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专业投资者履行 的适当性义务区别于其他投资者。 二、如您希望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三、当您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您的投资者分类时,请及时通知我公 司,经复核如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条件,将不再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证券经营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投 资 者 确 认 栏本机构已阅读了上述告知内容,确认相关证明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 贵公司将本机构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对于贵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机构 具有专业判断能力,能够自行进行专业判断。当本机构影响投资者分类相关资质等 发生变化时,会及时告知贵司。 本机构确认已了解贵公司对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方面的 区别,本机构知悉可以自愿申请或因不再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而不再被划分为 专业投资者的规则。 投资者(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60亿元(含 60亿元),不设基础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简称为“26广发 D5”。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共同确定最终发行规模;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4、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5、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单一债券品种最多可填写 5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6、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7、其他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8、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30%2,000
4.40%4,000
4.50%7,000
4.60%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9、参加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26年 5月 8日(T-1日)簿记时间将本表提交至簿记建档室;
10、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簿记管理人和申购人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传真等方式至簿记建档室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不可撤销。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若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3、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等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材料送达后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21-58835170;咨询电话:021-23519170;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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