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与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销售)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武昌区东湖路180号汉新花苑综合楼继续出租予国能销售用于办公使用。续租期限为三年,年租金420万元,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2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5月7日,汉川一发与国能销售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出租房屋位于武昌区东湖路180号汉新花苑综合楼(武房权证市字第2008106384号),建筑面积2,655.53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办公自用。 2.合同价格:人民币1,260万元。 3.付款方式:租金分四期支付,2026年支付2026年4月至12月租金315万元整(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元整),2027年支付2027年1月至12月租金420万元整(大写:肆佰贰拾万元整),2028年支付2028年1月至12月租金420万元整(大写:肆佰贰拾万元整),2029年支付2029年1月至3月租金105万元整(壹佰零伍万元整)。 4.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 5.主要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租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按本《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租金,不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等,每逾期一天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乙方改变房屋用途、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者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责令纠正错误行为。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之日起,而乙方仍未在整改期内进行整改的,自乙方收到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之日起每天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装修、施工、使用等方面,发生严重影响甲方房屋财产安全的问题(需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其恢复,且不承担乙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6.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条款: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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