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6015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 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董事辞职情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 事孟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孟欣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孟欣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 快完成董事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孟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孟欣先生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姜喜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认为本次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喜娟女士的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孟欣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喜娟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大庆开发区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职工,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管。现任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姜喜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与其它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其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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