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60556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股票简称:福莱蒽特 股票代码:605566 2026年5月15日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召集人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 六、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公司根据2025年工作情况完成了年报的相关编制工作,报告如实反馈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2025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业绩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5亿元,同比下降19.66%,实现归母净利润4,485.92万元,同比增长103.74%。面对行业发展新形势,公司聚焦核心主业深耕细作,在产品结构、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方面多措并举,稳步推动经营发展。 公司精准定位于中高端分散染料细分市场,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市场整体需求表现疲软。为稳固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实施积极的市场营销策略,成功抢占更多高牢度染料市场份额,其中核心产品高水洗高日晒牢度染料的销售占比提升。 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坚持“核心客户深耕+中小客户拓展”的双轨策略,在深度服务并稳固头部客户合作关系、保障核心业务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中小客户资源,进一步丰富客户结构、扩大客户群体规模,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奠定了更广泛的市场基础。 研发与产品创新方面,顺应环保政策趋严的行业趋势及市场对高性能、环保型染料的需求增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攻关绿色生产工艺与环保型染料产品,成功推出多款新型染料产品,包括适用于芳纶、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的专用染料,以及符合欧盟REACH认证的环保型染料,相关产品凭借优异的性能与环保属性,在高端市场获得良好的市场反馈,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针对非核心业务,为契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严控运营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鉴于光伏行业竞争加剧,且公司控股子公司福莱蒽特新能源公司、福莱蒽特嘉兴公司存在销售不畅、持续亏损的现状,公司管理层分别于2024年11月、2025年7月公告上述两家子公司实施停产歇业。报告期内,相关子公司的存货及资产已全部处置完毕。因太阳能光伏胶膜业务并非公司核心主营业务,此次停产歇业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除上述经营性因素外,基于业绩现状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1,695.97万元,对本期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5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具体如下: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的工作细则,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就专门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并形成决议。 4、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积极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审慎决策。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项目、人才培养、制度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运营指导的核心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临时公告81份。 三、2026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认真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公司持续的发展。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继续加强内控系统的建设,积极发现和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和优化相关流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把培养和造就人才视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考核机制,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抓好对年轻员工和技术骨干的后续培养与培训工作,打造一个积极上进的人才梯队。 (三)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和质量。董事会将在2026年,继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细节,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859,23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1,749,883.2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32,100股后,以132,60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260,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477,7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738,517.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6.36%。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 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拟订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 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五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1、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1、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持股49%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上述法规列举的关联方。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并作出相关决策,将为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鑫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1、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和实控人李百春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五)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春卫之子徐文杰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及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六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2,000万元人民 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