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雅创电子(301099):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8:25:51 中财网
原标题:雅创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5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结合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增加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下属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对上海威雅利的担保事项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甲方”)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公司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上海威雅利”)与平安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为了保证平安银行与上海威雅利合同的履行,确保债务人与甲方间一系列债务的按时足额清偿,公司愿作为保证人向甲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同意签订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乙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上海威雅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鉴于威雅利集团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将威雅利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

前述对上海威雅利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77,501.48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22,498.52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34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务预计提供9亿元人民币),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96,276.8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71.2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