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董事辞职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139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广州恒贸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创科”)、杭州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畅昇”)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改选。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磊先生、余厚蜀先生、田慧颖女 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王磊先生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余厚蜀先生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田慧颖女士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王磊先生本次辞任后在公司另有任用,余厚蜀先生本次辞任后仍在公司任职,田慧颖女士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柴广先生、孙振萍女士、唐明琴女士 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孙振萍女士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唐明琴女士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独立董事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的辞任 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上述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对上述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改选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控股股东衢州创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畅昇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晨先生、林琳女士、宿春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经公司控股股东衢州创科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俞春萍女士、刘佳跃先生、潘跃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俞春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 本次选举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佳跃先生、潘跃晨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晨男,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杭州师范学院物理学专业。2005年至2010年任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员;2011年至2019年任杭州华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至2024年任浙江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0月至今任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桐庐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浙江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奇创利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胡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37%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8,845,206股股份。胡晨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晨先生控制的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公司控股股东)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胡晨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林琳女,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6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经理;2016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深圳市国光通达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睿和聚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深圳睿云智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睿云智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宿春翔男,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厦门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曾任职于昆明贵金属交易所、中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至今任山丘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任新余锦鑫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世纪环球电影院线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天津智仁众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鼎立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微邦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红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宿春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宿春翔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俞春萍女,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1993年2月至2025年9月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处。现任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俞春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俞春萍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佳跃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8月至2023年6月先后任职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浙江洪坤律师事务所、浙江天之涯律师事务所、浙江商瑞律师事务所、浙江汉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7月至今任浙江乾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 刘佳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佳跃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潘跃晨男,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4年3月任民航华东空管局副局长;2014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民航厦门空管站党委书记、副站长;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民航华东空管局高级助理。 潘跃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跃晨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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