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920719):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4月 30日以书面及网络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财务总监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董事周城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孟凡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张明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及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易邦”)、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与母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邓达琴向董事会提议将《关于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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