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能科(9201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9:01:23 中财网
原标题:长江能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43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8,431,516.8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235,280.4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01,931,047.26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23,289,074.2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78,641,973.03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57,032,000股,派发现金红利49,903,0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2,5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9,612,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3.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5月 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 1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 (%)送股(或转 增)数量(股)比例 (%)
限售流通股104,440,60073.25%41,776,240146,216,84073.25%
无限售流通38,139,40026.75%15,255,76053,395,16026.75%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 (%)送股(或转 增)数量(股)比例 (%)
     
总股本142,580,000100%57,032,000199,612,0001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99,612,0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7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80号 联系人:贾菁
电话:0511-88190281 传真:0511-88190281

九、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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