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5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6年4月14日组织全体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贾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等相关议案;召开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推举了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余德忠 2.非独立董事:李军、王璞 3.独立董事:叶建华、魏胜民、赵剑英 4.职工董事:贾伟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上述7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余德忠(董事长) 委员:李军(董事)、王璞(董事)、魏胜民(独立董事)、赵剑英(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赵剑英(独立董事) 委员:余德忠(董事长)、叶建华(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叶建华(独立董事) 委员:王璞(董事)、贾伟东(职工董事)、魏胜民(独立董事)、赵剑英(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魏胜民(独立董事) 委员:李军(董事)、赵剑英(独立董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叶建华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史建庄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史建庄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史建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职工董事选举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9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余德忠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正高级)。1989年7月至2006年11月,先后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焦作电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主任、运行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年1月至10月,兼任党委书记);2018年11月至今,在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余德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1973 6 李军先生, 年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1995年7月至2003年5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筹备处工作;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在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工程部部门负责人、副主任(主持工作);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在河南新中益电力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工程师、兼扩建项目筹备处主任;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负责人;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在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在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4年5月,在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零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璞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兼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2025 7 主任、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 年 月至今,兼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贾伟东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5年9月至2002年9月,在小浪底咨询公司工作;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在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工作;2004年8月至2007年6月,在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工作;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在开封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11月,在河南周口宏亿木业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在周口大河林业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20年1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资产管理六部、工程管理部副主任;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职工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贾伟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叶建华先生,198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河北经贸大学数学与2007 9 2010 3 统计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年 月至 年 月,在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企业管理专业);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财务管理专业)。2013年7月至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20年6月至今,兼任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兼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叶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魏胜民先生,196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新乡师范学院学习,获学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学习,获硕士学位。1983年9月至1984年7月,在鹤壁市第十四中学工作;1987年7月至2000年7月,在河南省电力工业局工作,历任电力调度员、规划计划处规划科科长;2000年7月至2023年1月,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工作,历任发展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兼经研院院长、总信息师兼科信部主任、一级协理等职务;2023年1月退休。截至本公告日,魏胜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赵剑英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3年6月至2006年12月在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工作;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在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工作;2009年3月至2017年10月,在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在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工作;20185 2017 10 年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工作。 年 月至今,兼任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5年11月至今,兼任河南省律师协会会长;2023年5月至今,兼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赵剑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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