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触及 1%及 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建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达虹女士、北京建元博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元博一”)、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天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主动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建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达虹女士、建元博一、建元天华持股比例降低,触及1%及5%的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6,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2,000,00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号),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家联转债”,债券代码“12323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止,目前转股价格为15.33元/股。 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由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家联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股增加至231,894,213股,赵建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750,000股增加至10,800,000股,同时赵建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达虹女士、建元博一、建元天华在此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64,000股,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建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达虹女士、建元博一、建元天华的持股比例由5.6250%降低至4.9868%,触及1%及5%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以上数据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建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达虹女士、建元博一、建元天华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主动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建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达虹女士、建元博一、建元天华持股比例降低,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赵建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达虹女士、建元博一、建元天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将继续关注“家联转债”转股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披露信息,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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