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46,500股,成交总金额为23,331,58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2、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11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15,007,980元变更为 212,087,280元,公司总股本由215,007,980股变更为212,087,28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上述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8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1:30,14:00-17:30)2、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邮政编码:225800。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4-82659030。 5、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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