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600016):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20:14:36 中财网
原标题: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6-0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受让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本行与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1
司(以下简称“健特生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4,545万元交易金额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500万股、占比10%股份。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12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个月内本行与健特生命除已披露的关联
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 本行近日收到《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沪金复〔2026〕277号),同意本行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0%股份。


本行不存在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加本行对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本行与健特生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4,545万元交易金额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500万股、占比10%股份。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健特生命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健特生命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合计4.97%,本行董事史玉柱先生为健特生命的实际控制人,健特生命为本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健特生命成立于1999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4,540.06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魏巍,控股股东为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史玉柱,最终受益人为史玉柱。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及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厨具销售,保健食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健特生命所持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500万股、占比10%股份。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勇,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东共8家,本行持股比例为35%,除本行外其他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万股)
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10.001,500
2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10.001,500
3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01,500
4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1,500
5上海市松江自来水有限公司10.001,500
6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1,500
7张中秋5.00750
合计65.009,750 
本行近日收到《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沪金复〔2026〕277号),同意本行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0%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最终以4,545万元交易金额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500万股、占比10%股份。

本次交易定价根据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股份转让价格为3.03元/股。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5年8月26日,本行与健特生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4,545万元交易金额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500万股、占比10%股份。

协议各方约定,在标的股份转让相关事宜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准且完成标的股份相关变更登记后以现金全额一次付清形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完成交易。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加本行对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与健特生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的前提下,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500万股、占比10%股份。

2025年7月23日,本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受让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7月23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受让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7月23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同意本行以4,545万元的目标交易金额收购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500万股、占比10%股份。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后处于筹备过程中,属于具有商业保密性质的行为,且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暂缓披露了上述董事会决议。本行近日收到《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沪金复〔2026〕277号),同意本行受让健特生命持有的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10%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不存在买卖本行股票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本行与关联方巨人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200万元交易金额受让巨人投资持有的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万股、占比2.8345%。相关事项详见2026年1月10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mbc.com.cn)编号为2026-001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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