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21:11:27 中财网

原标题:泰恩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六年五月
发行人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六、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或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与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发行证券方式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额
1创新药研发项目38,910.2535,100.00
2创新药及高端外用制剂产业化建设项目22,329.2820,000.00
3华铂凯盛制剂生产基地项目25,999.6125,000.00
4亳州泰恩康现代中药制剂产线建设项目(一期)7,117.136,900.00
合计94,356.2787,000.00 
注: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项目的金额。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及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如下:公司于2022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117,786.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208.0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24日到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0,045.49万元,使用进度为76.08%,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等情况合理有效推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目录
发行人声明...................................................................................................................2
特别提示.......................................................................................................................3
释义.............................................................................................................................4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5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5
(二)发行规模........................................................................................................5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5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5
(五)债券利率........................................................................................................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
(七)转股期限........................................................................................................7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7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7(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8
(十一)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9
(十二)赎回条款....................................................................................................9
(十三)回售条款..................................................................................................10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11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1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12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12(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14
(十九)担保事项..................................................................................................15
(二十)评级事项..................................................................................................15
(二十一)募集资金存管......................................................................................15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15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5(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0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1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22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27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27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7
(二)本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30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31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32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32释义
除特别说明,在本预案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泰恩康、发行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预案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股东会、股东大会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持有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申请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则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本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及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被托管、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拟变更、解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或者解除受托管理协议;
(5)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拟修订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额
1创新药研发项目38,910.2535,100.00
2创新药及高端外用制剂产业化建设项目22,329.2820,000.00
3华铂凯盛制剂生产基地项目25,999.6125,000.00
4亳州泰恩康现代中药制剂产线建设项目(一期)7,117.136,900.00
合计94,356.2787,000.00 
注: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项目的金额。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华兴审字[2024]24001020015号、华兴审字[2025]25000240016号、华兴审字[2026]25015620020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972.3054,195.8645,564.34
交易性金融资产4,020.4412,210.0625,180.34
应收票据---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32,105.5133,038.8231,157.55
应收款项融资3,881.51652.003,977.68
预付款项912.651,251.151,769.14
其他应收款861.57291.52409.24
存货9,881.3110,507.178,654.91
合同资产468.6915.50169.04
其他流动资产3,150.542,057.021,847.06
流动资产合计113,254.52114,219.11118,729.30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245.363,245.363,245.36
投资性房地产12.4813.6016.29
固定资产47,496.6851,219.2423,010.83
在建工程1,737.22244.2824,702.01
使用权资产841.62663.01661.20
无形资产18,951.0215,925.0815,818.79
开发支出24,189.9917,371.4611,826.71
商誉21,665.6821,665.6820,064.36
长期待摊费用165.55115.38170.99
递延所得税资产9,377.995,709.123,263.51
其他非流动资产787.94714.081,401.86
非流动资产合计128,471.51116,886.27104,181.92
资产总计241,726.03231,105.38222,911.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4,991.0513,213.695,383.59
应付票据473.47466.39-
应付账款16,777.4216,370.1212,118.6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94.79321.48418.72
应付职工薪酬1,200.561,054.12959.54
应交税费1,622.023,087.284,623.26
其他应付款598.79380.70429.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20.412,566.271,331.27
其他流动负债162.2335.3248.34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负债合计50,140.7337,495.3625,312.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879.378,400.0010,800.00
租赁负债268.2685.25111.95
递延收益1,307.691,564.911,618.72
递延所得税负债1,874.891,921.322,128.19
其他非流动负债6,135.66  
非流动负债合计17,465.8811,971.4814,658.85
负债合计67,606.6149,466.8339,971.71
股东权益:   
股本42,549.7542,549.7542,549.75
资本公积85,724.3389,669.9990,076.74
减:库存股3,899.833,899.833,899.83
其他综合收益-50.40-21.79-19.30
盈余公积10,083.999,675.098,468.61
未分配利润32,716.6038,732.4641,82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7,124.43176,705.66178,998.28
少数股东权益6,994.994,932.893,941.23
所有者权益合计174,119.42181,638.55182,939.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1,726.03231,105.38222,911.2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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