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300901):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26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5 3 年 月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黄薇、周群、刘俊、刘义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秀华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响应国家共同富裕伟大号召,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董事童娟、潘威敏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童娟、潘威敏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持股计划;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7、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分配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前述份额分配对象涉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分配方案;8、本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对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等)作出决定; 11 、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童娟、潘威敏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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