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688105):诺唯赞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3日 20:45:17 中财网
原标题:诺唯赞:诺唯赞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6-020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栋1楼报告厅(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0
普通股股东人数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0,466,8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0,466,8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 的比例(%)65.52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526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及线上方式列席8人,独立董事蔡江南先生因公请假,未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黄金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60,156,18699.8807309,6570.11881,0000.0005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60,191,78699.8943273,0570.10482,0000.0009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60,155,18699.8803309,6570.11882,0000.0009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60,148,65299.8778316,1910.12132,0000.0009
5、议案名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60,148,65299.8778316,1910.12132,0000.0009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60,191,78699.8943273,0570.10482,0000.000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13,910,30498.0610273,0571.92492,0000.0141
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部分资产的议案》13,873,70497.8030309,6572.18292,0000.0141
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3,867,17097.7569316,1912.22902,0000.0141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3,867,17097.7569316,1912.22902,0000.0141
6《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3,910,30498.0610273,0571.92492,0000.014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瑶、崔泰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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