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新材(688530):欧莱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3日 20:58:52 中财网
原标题:欧莱新材:欧莱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7
普通股股东人数1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9,645,1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9,645,1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62.26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2.260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99,634,50199.98922,3950.00248,2770.008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99,634,39299.98913,3040.00337,4770.0076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99,635,30199.99002,3950.00247,4770.0076
4、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99,621,96399.976715,7330.01577,4770.0076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99,621,36399.976117,4130.01746,3970.0065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99,621,36399.976117,4130.01746,3970.006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9,368 ,33299.8850 %3,3040.0352%7,4770.0798%
4《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9,355 ,90399.7525 %15,73 30.1677%7,4770.0798%
5《关于公司非独 立董事2025年 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9,355 ,30399.7461 %17,41 30.1856%6,3970.0683%
6《关于公司独立 董事2025年度 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9,355 ,30399.7461 %17,41 30.1856%6,3970.068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未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议案2、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燕华、孙锦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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