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00274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13日 21:11:15 中财网
原标题:国光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其中

 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加会议的股东
人数17114157
代表股份数(股)213,521,782196,554,24616,967,53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5.7849%42.1466%3.6383%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列席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894,19699.7061%577,8860.2706%49,7000.0233%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902,19699.7098%569,8860.2669%49,7000.0233%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883,63499.7011%578,3860.2709%59,7620.028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882,93499.7008%580,4860.2719%58,3620.02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1,899,20498.4982%580,4861.3646%58,3620.1372%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936,49099.7259%570,0920.2670%15,200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1,952,76098.6241%570,0921.3402%15,2000.0357%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685,09099.6081%787,3920.3688%49,3000.02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1,701,36098.0331%787,3921.8510%49,3000.1159%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何颉、何鹏、陈曦、邹涛、杨磊、颜铭、李培伟、李汝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16,629,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79%。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196,216,90799.6571%615,0760.3124%60,0050.03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037,64797.6488%615,0762.1422%60,0050.2090%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891,18599.7047%554,3920.2596%76,2050.03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1,907,45598.5176%554,3921.3033%76,2050.1791%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关联方何颉、何鹏、陈曦、邹涛、杨磊、颜铭、李培伟、李汝、颜亚丽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为29,533,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且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183,396,35299.6783%542,2760.2947%49,7000.0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2,293,74797.4133%542,2762.3695%49,7000.2172%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制定和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890,18599.7042%555,1920.2600%76,4050.03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1,906,45598.5152%555,1921.3052%76,4050.1796%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1,203,01898.9140%2,244,2021.0510%74,5620.03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219,28894.5490%2,244,2025.2758%74,5620.1753%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2,880,98599.6999%555,6920.2603%85,1050.0399%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培玉、冯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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