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600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QianjiangBiochemicalCo.,Ltd 二零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5月29日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4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本次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 六、本次股东会共审议3个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秘书处 2026年5月29日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0点00分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本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海军 1、会议开始,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等; 2、推选股东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3、宣读本次大会各项议案; 4、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5、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6、计票、监票; 7、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上午现场会议休会; 8、下午复会,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秘书处 2026年5月29日 议案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报告人:陆萍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9日 议案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报告人:陆萍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考所处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提请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并听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情况如下: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 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福利津贴等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历史因素、区域因素及同行业经营者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兑现。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法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含税),按年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福利津贴等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历史因素、区域因素及同行业经营者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兑现。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薪酬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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