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600333):长春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5月13日 21:35:41 中财网
原标题:长春燃气:长春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2026年5月
目录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1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议案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议案三、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议案五、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议案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1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12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日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8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志宇
会议参加人: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介绍参会人员出席情况,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四、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01于革
5.02毕明慧
5.03李浩
5.04佟韶光
5.05周衡翔
5.06赵岩
5.07董志宇
6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李建勋
6.02杜婕
6.03张蕴奂
6.04赵岩
7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报告
五、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发言交流;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决策主体作用,认真履职,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勤勉认真地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公司经营情况
在全体股东、董事会成员、公司管理层成员和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供应量5.49亿立方米,同比上升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2亿元,同比上升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8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427.11万元。

1、安全体系智慧化,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公司以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为核心,系统推进安全系统智慧化转型。通过升级原有地理信息系统与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构建了厂网智慧运行平台;为用户更换智能计量表具并升级优化原有客户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在关键节点规模化部署智能监测设备超1.2万台,通过上述两大平台构建了“云-边-端”协同的地下管网智能感知网络,推动了安全管理从“被动响应、人工巡检”向“主动预警、智能监测”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推进管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系统韧性与安全能级。

2、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公司着力发展以清洁能源为核心的多能互补系统,布局气电结合的清洁供暖、分布式光伏、充电桩及综合供能项目,由单一燃气供应向集成化能源服务拓展。

在此基础上,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能源设备的系统集成销售与专业化的智慧运维服务,形成“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支撑”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一体化业务格局。

3、社区网格化智慧运营管理
以客户资源为基础,构建“燃气+”生活服务与专业赋能平台,发展增值服务与轻资产输出模式,业务范围涵盖了厨电产品;社区零售等多个领域,并通过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和网格化到家服务等渠道,大幅提升了与用户的接洽机会,在有效的降低终端用户的用气风险的同时,创造新价值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

4、构建“4·1·2”人才梯队库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组织400余人参加选拔考试,通过选拔建立了“4·1·2”(40、100、200)公司优秀干部人才库。多渠道发现和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人才,不断健全公司年轻干部人才选拔、培育、管理、使用全链条工作机制,选拔并培养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合理、结构科学的优秀干部人才队伍,形成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干部人才体系,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干部人才保障。

第二部分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续规范公司治理,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利益,积极有效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报告期,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含定期报告在内的31项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需要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提前审议,并出具了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考核结果与2025年度考核方案。

2、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出具了意见。

3、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对年报工作进行了事前、事中沟通和结果确认,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进行了专业性审核并提交董事会。

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关于监事会改革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的职权。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4名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及调研交流、实地考察等工作,独立董事分别从财务、法律、燃气专业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决策意见。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围绕投资者关系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五、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

第三部分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以做强燃气主业为核心,打造围绕主业的综合能源和延伸业务两翼发展布局。精细化运作燃气主业,保持稳定增长,提质增效,控制各类费用支出;同时积极推广气电联动的供热模式、绿电以及客户延伸业务等;尝试管道掺氢,实现气源种类多元化,降低气源成本。持续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进行转变,并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运营管理。

董事会将加强前瞻性布局和系统谋划,构建“筑牢一个基础,培育两翼动能,强化三大支撑”的总体战略架构,以燃气主业为基础,以综合能源与延伸业务为两翼,以管理与数字化、资本与财务、组织与人才三大支撑,围绕燃气供应业务,打造“安全保障+清洁能源+客户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发展格局;在“十五五”期间力争实现从传统燃气供应商向现代化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战略转型,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议案二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18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57万元。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议案三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议案四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资监管关于“国有控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委派的董事应当超过除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外的董事席位的半数”的要求,公司增加非独立董事1名,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议案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推荐,提名于革、毕明慧、李浩、佟韶光、周衡翔、赵岩、董志宇(姓氏笔画为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议案六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李建勋、杜婕、张蕴奂、赵岩(吉大)(姓氏笔画为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建春、李建勋、张蕴奂、赵岩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