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杭州高新(300478):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8:30:35 中财网
原标题:杭州高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
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5年4月25日和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4年7月1日,经公司审核及自查,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产能数据进行更正,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经公司自查,因工作人员失误,错误口径统计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产量、销量数据;错误口径统计2024年度、2025年度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交易金额;遗漏披露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劳务外包情况;遗漏披露公司2023年度与杭州保元新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遗漏披露公司2025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交易金额。

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以加粗表示)。本次更正不涉及对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内容如下:一、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更正情况
(一)《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更正前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电线电缆销售量46,43838,39920.94%
用高分子材料生产量46,31039,04718.60%
 库存量8811,009-12.6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电线电缆用高 分子材料销售量45,36438,39918.14%
 生产量45,74339,04717.15%
 库存量8811,009-12.6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二)《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一、公司员工情况”之“4、劳务外包情况”。

更正前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31,396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870,047.86
(三)《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更正前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更正后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杭州保元新材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583,108.41 
二、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更正情况
(一)《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更正前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电线电缆 用高分子材料销售量46,06946,438-0.79%
 生产量46,52746,3100.47%
 库存量1,33988151.99%
      
3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电线电缆用高 分子材料销售量45,66945,3640.67%
 生产量46,31845,7431.26%
 库存量1,33988151.9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12,040,574.6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9.19%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32,558,516.898.48%
2客户二27,352,772.247.13%
3客户三23,669,531.086.17%
4客户四14,426,163.723.75%
5客户五14,033,590.713.66%
合计--112,040,574.6429.19%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57,064,107.0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73.8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103,757,290.4229.81%
2供应商二95,647,343.1027.48%
3供应商三27,512,185.247.91%
4供应商四15,720,722.754.52%
5供应商五14,426,565.504.15%
合计--257,064,107.0173.87%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12,050,663.1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9.2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32,568,605.398.49%
2客户二27,352,772.247.13%
3客户三23,669,531.086.17%
4客户四14,426,163.723.75%
5客户五14,033,590.713.66%
合计--112,050,663.1429.2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57,426,408.6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75.96%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103,757,290.4230.62%
2供应商二95,647,343.1028.22%
3供应商三27,512,185.248.12%
4供应商四16,083,024.344.75%
5供应商五14,426,565.504.26%
合计--257,426,408.6075.9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一、公司员工情况”之“4、劳务外包情况”。

更正前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46,164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1,359,982.81
三、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更正情况
(一)《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16,157,337.1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9.9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107,513,185.1829.83%
2供应商二72,137,936.8620.02%
3供应商三18,441,598.205.12%
4供应商四9,477,788.732.63%
5供应商五8,586,828.172.38%
合计--216,157,337.1459.9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17,770,573.0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2.3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107,701,149.8130.83%
2供应商二72,124,421.2420.65%
3供应商三18,441,598.205.28%
4供应商四10,025,615.042.87%
5供应商五9,477,788.732.71%
合计--217,770,573.0262.34%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
□适用 ?不适用
(二)《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更正前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 度是否超过交易 额度上期发生额
更正后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 度是否超过交易 额度上期发生额
福建南平太阳 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 供的劳务3626.23   
 向关联人采购 材料及商品15,587.49   
 与关联人经营 往来代垫费用80,399.7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披露数据的更正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不影响相应期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也不影响相应期间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已同步披露于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述年度报告更正事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本次更正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错误的经济决策和判断。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3、《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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