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广西能源(600310):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之光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之光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涉案金额: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法院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2024年,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已对诉讼涉及的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计提预计负债10,193.17万元。2025年,根据二审判决,法院已对公司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1.04亿元。本次裁定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损益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民申464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诉讼历史情况 2022年8月-2025年7月期间,公司持续披露了与世纪之光减资纠纷诉讼案件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2023年2月28日、4月20日、7月26日、2024年4月26日、12月18日、2025年6月11日、6月28日、7 月3日、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一)起诉及一审判决/裁定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2)渝0103民初26749号]及相关起诉材料,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之光”“原告”)、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判令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世纪之光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对前述8,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诉讼相关费用由二被告承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公司(原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世纪之光缴纳出资款8,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利息,被告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责任,驳回原告世纪之光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原告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023年3月9日,因不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渝0103民初26749号民事判决,公司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5月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渝0103民初32828号],因原告世纪之光申请变更诉讼请求,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原告重新起诉及一审判决情况 2024年4月2日,世纪之光作为原告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减资纠纷为由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原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资8,000万元的行为不发生效力,向原告世纪之光赔偿8,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世纪之光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三)公司上诉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对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24)渝0115民初2481号]民事判决结果不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世纪之光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二审判决情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并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五)财产保全情况 2025年6月,世纪之光在二审判决后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申请判决执行,法院对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实施超额冻结,并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1.05亿元(后续有部分退回)。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原被冻结的相关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7月3日、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案件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民申4640号],法院认为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2024年,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已对诉讼涉及的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计提预计负债10,193.17万元。2025年,根据二审判决,法院已对公司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1.04亿元。 本次裁定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损益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渝民申4640号]。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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