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财富趋势(6883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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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5月30日 14:40: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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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财富趋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深圳市
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富趋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由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银河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财富趋势于 2026年 4月 30日收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深圳市
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1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银河证券对问询函中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作出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委托理财
年报显示,2025年委托理财期末未到期余额为 16.36亿元,其中部分为私募基金、信托、券商的中高风险产品。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15.68亿元,均为理财产品;其他流动资产 3.15亿元,主要为银行定期存款及相关金融资产,上述两项合计占总资产的 46.42%。
请公司:(1)区分重要性程度,列示理财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发行方、期初金额、期末金额、预期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底层资产具体投向、是否存在无法回收等高风险情形、是否存在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实控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2)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出现逾期及无法兑付的情形,请详细说明公司对于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权限、风险评估、投后管理等,并说明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请公司持续督导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区分重要性程度,列示理财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发行方、期初金额、期末金额、预期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底层资产具体投向、是否存在无法回收等高风险情形、是否存在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实控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00,000,000.00元。按照重要性程度,统计公司期初或期末金额超过 3,000万元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发行方 | 期初金额
(万元) | 期末金额
(万元) | 预期收益率 | 底层资产 | 报酬确
定方式 | 是
否
赎
回 | 实际到
账收益
(万
元) |
| 1 | 天府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宏福
宝 82号收益
凭证 | 收益
凭证 | 天府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 0 | 5,000.00 | 2.45% | 补充天府
证券营运
资金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 | 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 结构
性存
款 | 江苏银
行深圳
坪山支
行 | 0 | 3,950.00 | 1.4%或 2.6%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3 | 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 结构
性存
款 | 江苏银
行深圳
坪山支
行 | 0 | 3,950.00 | 1.4%或 2.6%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4 | 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 结构
性存
款 |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市直支
行 | 0 | 7,840.00 | 0.6%或
2.7478%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5 | 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 结构
性存
款 |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市直支
行 | 0 | 8,160.00 | 0.59%或
2.7826%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6 | “银河金鑫”收
益凭证 841
期-二元自动
看涨赎回(上
海金) | 收益
凭证 |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0 | 7,000.00 | 1.5%或 3.00% | 收益挂钩
上海金,
资金用于
补充银河
证券经营
活动,补
充营运资
金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7 | “银河金鼎”收
益凭证 5038
期-保守看涨 | 收益
凭证 | 中国银
河证券 | 0 | 3,000.00 | 1.10%-4.5% | 用于银河
证券经营
活动,补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 (银河中国多
策略指数) | | 股份有
限公司 | | | | 充营运资
金 | | | |
| 8 | 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 结构
性存
款 |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市直支
行 | 0 | 3,969.00 | 1.04%或
3.1849%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9 | 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 结构
性存
款 |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市直支
行 | 0 | 4,131.00 | 1.05%或
3.126%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否 | - |
| 10 | 太平洋证券固
定收益凭证祥
瑞专享 90号 | 收益
凭证 | 太平洋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4,000.00 | 0 | 2.50% | 用于补充
太平洋证
券营运资
金 | 保本固
定收益 | 是 | 98.08 |
| 11 | “银河金鼎”收
益凭证 4883
期-鲨鱼鳍看
涨(沪深
300) | 收益
凭证 |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3,500.00 | 0 | 1.95%-4.45% | 用于银河
证券经营
活动,补
充营运资
金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33.47 |
| 12 | “银河金鼎”收
益凭证 4882
期-鲨鱼鳍看
涨(沪深
300) | 收益
凭证 |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3,500.00 | 0 | 1.95%-3.95% | 用于银河
证券经营
活动,补
充营运资
金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58.33 |
| 13 | 单位结构性存
款
7202403049 | 结构
性存
款 | 宁波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深圳
梅林支
行 | 6,000.00 | 0 | 1.50%-2.5%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71.76 |
| 14 | “银河金鼎”收
益凭证 4851
期-鲨鱼鳍看 | 收益
凭证 | 中国银
河证券 | 5,000.00 | 0 | 1.70%-3.4% | 用于银河
证券经营
活动,补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20.26 |
| | 涨(中证
500) | | 股份有
限公司 | | | | 充营运资
金 | | | |
| 15 | “银河金鼎”收
益凭证 4850
期-保守看涨
(银河商品动
量指数) | 收益
凭证 |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5,000.00 | 0 | 2.20%-3.2% | 用于银河
证券经营
活动,补
充营运资
金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44.97 |
| 16 | “银河金鼎”收
益凭证 4831
期-保守看涨
(银河商品动
量指数) | 收益
凭证 |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3,000.00 | 0 | 2.2%-3.2% | 用于银河
证券经营
活动,补
充营运资
金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23.84 |
| 17 | 共赢慧信汇率
挂钩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05525期 | 结构
性存
款 | 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分行 | 3,000.00 | 0 | 1.05%-2.65% | 本产品的
收益由存
款本金的
基础利息
收益和挂
钩金融市
场标的物
的浮动收
益两部分
组成。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19.60 |
| 18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6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19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6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0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5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1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5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2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4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3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4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4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3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5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3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3,000.00 | 3,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6 | 共赢慧信汇率
挂钩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05524期 | 结构
性存
款 | 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分行 | 3,500.00 | 0 | 1.05%-2.65% | 本产品的
收益由存
款本金的
基础利息
收益和挂
钩金融市
场标的物
的浮动收
益两部分
组成。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30.75 |
| 27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3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 10,000.00 | 10,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 | 额存
单 |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 | | | | | |
| 28 | 2024年对公
大额存单 3年
(可转让) | 可转
让大
额存
单 | 湖北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汉口支
行 | 10,000.00 | 10,000.00 | 3.55% | 银行存款 | 保本固
定收益 | 否 | - |
| 29 | 挂钩型结构性
存款(机构客
户) | 结构
性存
款 |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市直支
行 | 20,400.00 | 0 | 1.5%或
3.3399%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223.84 |
| 30 | 挂钩型结构性
存款(机构客
户) | 结构
性存
款 |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武汉
市直支
行 | 19,600.00 | 0 | 1.5%或
3.3399% | 本金部分
按基础存
款管理保
证最低收
益,收益
部分投资
于金融衍
生产品 | 保本浮
动收益 | 是 | 489.80 |
2025年度,公司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可转让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保本类产品,产品到期后均正常赎回,不存在无法回收等高风险情形。
公司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资金直接流向理财产品发行方确认的托管行或者募集专户,已经赎回的理财产品资金直接流向公司银行或者证券账户,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入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和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二、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出现逾期及无法兑付的情形,请详细说明公司对于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权限、风险评估、投后管理等,并说明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针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闲置资金管理办法》。
(一)投资决策权限与审批程序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决策权限设定了多层审批机制。
1、年度额度审批
公司的对外投资权限根据投资金额和性质,分为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三个层级。总经理对闲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决策主要来自于以下授权:
| 年份 | 期间开始
时间 | 有效期 | 额度
(万元) | 审议程序 | 文件 |
| 2026 | 2026.01.09 | 12
个月 | 120,00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6-001 |
| 2025 | 2025.01.09 | 12
个月 | 140,00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5-001 |
| 2024 | 2024.04.30 | 12个月 | 140,00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4-024 |
| 2024 | 2024.01.19 | 12个月 | 130,00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4-003 |
| 2023 | 2023.02.28 | 12
个月 | 140,00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3-007 |
| 2022 | 2022.02.29 | 12
个月 | 150,00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2-005 |
| 2021 | 2021.03.31 | 12
个月 | 160,00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1-014 |
| 2020 | 2020.4.30 | 12
个月 | 160,00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公告编号:
2020-001 |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12个月以内的保本理财属于总经理决策权限范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具体投资项目审批
由投资负责人提供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大额投资特别程序
对于单笔投资金额达到 2,000万元以上的,需要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决议。财务部负责人应在投资决议作出前通报审计委员会备查。在同一银行总存款金额超过 5亿元以上的,需要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决议。
(二)风险评估与管理
公司对每一笔投资理财进行投前、投中、投后的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仅可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国有银行存单等)。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根据投资金额及性质,将审批权限划分为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三个层级,并严格按照相应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投资项目或产品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评估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及经济指标是否达到预期投资回报要求,以及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等。
(三)投后管理与风险监测
公司建立了覆盖投后跟踪与风险应对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具体如下: 公司定期对投资产品的收益情况进行复核,持续关注投资产品及其相关方的风险状况。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等。
公司各相关部门在投后管理中的职责及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 部门 | 职责与措施 |
| 财务部 | 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拨及退出清算,并定期与董事会办公室核
对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
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审批与付款手续。 |
| 内审部 | 负责对外投资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定期或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并逐渐同步对每一笔理财业务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监督检
查过程中发现的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向审计委
员会和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
| 董事会/独
立董事/保
荐机构 | 对特定投资事项(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审议和追责,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需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对公司每年末对投资项目进行
全面检查,并对控股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专项审计。 |
| 资金管理委
员会 | 获悉投资产品出现风险因素时,应及时制定应对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后
实施。 |
| 专项工作小
组 | 当单个产品或项目出现重大风险,或投后管理风险评估显示较大风险且涉
及信息披露义务时,专项工作小组应派专人跟踪,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的
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赎回、重新谈判费用与收益、及时催收、以
及处理司法或法律诉讼程序等,以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
安全与收益。 |
| 证券部 | 负责健全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对外投资的风险状
况及产品运作情况。 |
综上,公司针对闲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相关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原始凭证; 2、查阅了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对外投资台账、理财产品说明书、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文件等;
3、查阅了中介机构针对募集资金出具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审议募集资金使用的三会文件;
4、对公司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5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均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产品均已正常赎回并取得正向收益,不存在无法收回等高风险情形;
2、公司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资金直接流向理财产品发行方确认的托管行或者募集专户,已经赎回的理财产品资金直接流向公司银行或者证券账户,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入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和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3、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闲置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并建立了风险评估与管理、投后管理与风险监测等监控程序,公司针对闲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相关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有效; 4、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理财购买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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