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韵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2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63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0元/股,成交总额为4,998.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9:19 天臣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臣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使用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480万元。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31 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8.5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购买的最低价为28.98元/股,最高价为30.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23.3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5005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购买的最低价为28.98元/股,最高价为30.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23.3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9 兰剑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兰剑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20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56.0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84,992股,占公司总股本102,679,640股的比例为0.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40元/股,最低价为31.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5.4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4 退市国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退市国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票价格上限为4.60元/股,回购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 5%(含)且不超过10%(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退市整理期复牌首日即股票交易价格无涨跌幅限制期间实施回购,因此2026年6月1日公司未进行回购。 2026年6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成交的最高价为2.25元/股、最低价为2.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34,4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1.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被动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上述情形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4 嘉泽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泽新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并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4亿元(含)且不低于2.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6.63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2026年1月29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1月30日、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2)、《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5月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6年5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5.82元/股、最低价为5.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715,7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4 广汇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审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24 年7月3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7,386,400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 100,483,887.6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26〕3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 改报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截至2026年5 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931,700 股(含已注销的回购股份17,38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75,942,751股的比例为1.6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 最低价格为4.62元/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14,164,023.8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回购整改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整改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9 雅化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雅化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9,24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34 国泰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泰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2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及《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00,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01%,最高成交价为4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09.5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4 乖宝宠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乖宝宠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作出具体授权。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6年6月2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74.75元/股(含本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4 翰博高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翰博高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之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3,72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公司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66,8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84%,最高成交价为1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8,088.1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1 (公告编号:2024-045)。 二、截至上月末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86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42,822,125.53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23.5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2.50元/股,成交均价为22.97元/股。 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未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减持行为。上述减持事项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4 海伦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伦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7.5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7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22,164.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4 永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66、临2025-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3,500,000 0.02%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1.58元/股、最低价为1.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34 罗普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罗普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17,970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8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717,9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 2026年5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成交总额为20,130,655.09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20.00元/股,最低价为16.62元/股,均价为17.66元/股。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布局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售价与回购成本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9 立讯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立讯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1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于 年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回购期限自12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9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2月12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5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最高成交价50.91元/股,最低成交价50.14元/股,成交总金额499,946,537.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价格未超过86.6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9 派林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派林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A 普通股( 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定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1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最高成交价为1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279,784.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9 盛路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路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8,580万元(含),10.85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即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11,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最高成交价为10.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3,478,228.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711,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6%,最高成交价为10.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3,477,199.0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9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30亿元且不低于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42,979,1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最高成交价为8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5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421,812,8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9 中兴通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兴通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0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19,259,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4.9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4.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70,055,180.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电连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电连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72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7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07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2.2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4.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1,791,311.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4 深信服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信服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39,727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11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0,080,889.4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1 / 2 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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