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8:50:28 中财网
原标题:山河药辅: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河转债,债券
代码:123199)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6年6月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期间,公司可
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3、自2026年4月22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2)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6年6
月1日)期间,未发生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是234,456,278股,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456,278扣除已回购
股份1,825,500股后的232,630,7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9,789,233.4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
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
(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10股=69,789,233.4元/234,456,278股*10股
=2.976641元/股(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69,789,233.4
元/234,456,278股=0.2976641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6641元/股。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7、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0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3.0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1,825,500.00股后的232,630,7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2*****169吴长虹
208*****681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09*****005尹稚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登记日:
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姜之舟
4、咨询电话:0554-2796116传真电话:0554-2796242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69,789,233.4元/234,456,278股*10股=2.976641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76641元/股。

八、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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