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奥普光电: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长春光机所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90日内,即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23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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