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6-059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南神宇”)计划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7,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2026年5月22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9,884,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9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4,629,106股,持股比例由7.96%下降至5.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降至5%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9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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