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92027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51Z006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51Z0066号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邦德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邦德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邦德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邦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邦德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邦德股份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为邦德股份公司容诚专字[2026]251Z006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顾庆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翔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吉超 2026年 6月 1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发行股数为2,0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08,326.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841,673.34元。截至2022年5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0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销户,详情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上述账户均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9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募集资金 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702.8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5.68%。 2、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对公司现有研发场地进行扩建,同时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引入高素质的研发和技术人才,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2023年,为加强产业区域布局,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的人才和产业信息优势,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拟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用于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项目,进行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在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进行产品线的横向拓展,开拓产品系列及应用领域。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及产业集聚效应、人才资源分布及产品拓展需要等因素,公司预计未来会将研发中心逐步转移到常熟生产基地,同时现有研发场地、设备和人员已能够满足现阶段的研发需求。为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3、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9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8月12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4,145.1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58.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4,503.6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0510号”鉴证报告。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该议案已于2022年7月12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上述现金管理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均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的公司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相关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交换器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11,585,805.18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 注3:“热交换器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产生了募集资金结余,详情参 见本报告之“三(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详情参见本报告之“三(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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