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688519):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66,401股。前述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减持前述标的股份2,315,470股,剩余5,550,931股暂未减持。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2,351,800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51,800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其他事项 1、减持原因及目的: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5,592,049变更为3,240,249股。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金额与库存股成本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董事张东、郑晓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包秀银,实际控制人包秀春、周巨芬、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和高海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交易均按照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开展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5日、2026年4月8日披露的《部分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部分董事、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2026年 6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包欣洋、席奎东、张柳、李巍、王东海因股权激励实施获配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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