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智微智能(00133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1日 15:55:32 中财网
原标题:智微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6日、6月17日、6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自4月份以来涨幅达到112.61%,短期累计涨幅较大,截至2026年6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6.93元/股,根据中证指数官网2026年6月18日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22.11倍,公司所处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9.35倍,公司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2.针对市场关注的公司与英伟达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24年9月成为英伟达NPN(NvidiaPartnerNetwork)合作伙伴网络成员,基于NvidiaJetson模组推出边缘计算及具身智能控制器等系列产品。主要业务模式为公司向英伟达采购其芯片模组,自研硬件方案,生产成品整机,销售给下游多场景客户,不涉及芯片设计等核心技术领域合作。2025年度该部分销售额约3000万,占整体营收比例不足1%。

3.公司于2026年对杭州元川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川微”)实施多轮战略投资。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元川微4.41%的股权,持股比例较低。元川微成立于2025年9月23日,专注于大模型推理LPU+芯片的初创企业,LPU概念在市场上尚属新颖概念。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市场验证、产品开发、客户获取、宏观经济以及行业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商业落地前景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智微智能,证券代码:001339)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发函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正在筹划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中,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得以实施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正在筹划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竞争加剧、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硬件设备采购成本上涨、项目落地实施进度延后、项目回款资金到位不及预期、算力服务定价下行、算力资产利用率偏低等经营压力,从而导致公司业务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3.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其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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