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000333):2023年持股计划归属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1日 16:00:39 中财网
原标题:美的集团:关于2023年持股计划归属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持股计划归属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2023年持股计划的全部归属,现将2023年持股计划的归属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持股计划归属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3年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为9,946,276股。

2、根据2023年公司和各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了2023年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股票权益的归属情况。其中公司现任高管方洪波、王建国、管金伟、顾炎民、赵磊、钟铮、张小懿、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分别归属383,870股、76,069股、88,043股、56,348股、70,436股、42,260股、64,174股、32,000股、36,000股、32,000股,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2,857,111股,合计归属3,738,311股(占总股本比例约0.05%)。

3、根据2024年各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了2023年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个考核期股票权益的归属情况。其中公司现任高管方洪波、王建国、管金伟、顾炎民、赵磊、钟铮、张小懿、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分别归属287,902股、57,052股、66,032股、10,565股、52,827股、31,695股、48,130股、24,000股、27,000股、24,000股,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1,875,999股,合计归属2,505,202股(占总股本比例约0.03%)。

4、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的第三次归属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2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70%,即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的第三个归属考核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5、根据2025年各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了2023年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三个考核期股票权益的归属情况。其中公司现任高管方洪波、王建国、管金伟、顾炎民、赵磊、钟铮、张小懿、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分别归属287,904股、57,053股、66,034股、35,922股、52,827股、31,697股、48,131股、24,000股、27,000股、24,000股,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1,450,505股,合计归属2,105,073股(占总股本比例约0.03%)。

6、截至本公告日,2023年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7、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2023年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2023年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2023
二、 年持股计划最终归属完成情况
根据《2023年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安排,2023年持股计划已经完成最终的归属。由于存续期内个别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以致不再符合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资格的,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持有人在本期持股计划下的标的股票权益,因此最终公司现任高管方洪波、王建国、管金伟、顾炎民、赵磊、钟铮、张小懿、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分别归属959,676股、190,174股、220,109股、102,835股、176,090股、105,652股、160,435股、80,000股、90,000股、80,000股,其他持有人共计归属6,183,615股,合计归属8,348,586股(占总股本比例约0.11%),剩余未归属的1,597,690股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2023年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公司。

三、2023年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2023年归属锁定期已经届满,持有人享有的标的股票权益将由管理委员会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在存续期届满前集中出售,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标的股票额度的比例进行分配。

2、如果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最终清算完毕,则本持股计划将提前终止。

3、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持有人因参加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应将股票售出扣除所得税后的剩余收益分配给持有人。

4、持有人与资产管理机构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5、就2023年持股计划股票出售等相关事宜,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披露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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