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8:41:20 中财网 |
|
原标题:
安克创新: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
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57 债券简称:
安克转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公司根据香港监管机构的修改意见及目前A股适用《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修订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
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开发;家用电器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
计;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
售;电池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池零
配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
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
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
人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
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开发;家用电器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销售;
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家用
视听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移动终端
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音响设备销
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
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
|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
(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移动
终端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
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自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进
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
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
(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移动
终端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
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自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进
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第六十七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
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
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
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
其他地方。 | 第六十七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
该委托书委托表决的有关会议召开前或者在
指定表决时间前,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
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代理投票授
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
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
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
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
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
| 第八十二条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如根据适用的法律
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股东须就
某议决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
能够投票支持(或反对)某议决事项,若有
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限制的情况,由该等股
东或其代表投下的票数不计入。 | 第八十二条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在投票表决时,有两票或者两票以上的
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不必把
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
票。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如根据适用的法律
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股东须就
某议决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
能够投票支持(或反对)某议决事项,若有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者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
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定条件外,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股比例限制。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 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限制的情况,由该等股
东或其代表投下的票数不计入。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者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
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定条件外,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股比例限制。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