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航新科技(300424):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167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以下简称 “《2026年度授信担保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同 时,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该担保 额度为2026年度新增担保,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 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测的公告》(2026-129)。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 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融诚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额度有效期12个月。公司为天弘航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并于近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天津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6年度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元
1.兴业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 (2)保证人:航新科技。 (3)债务人:天弘航空。 (4)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被担保债权: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 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天弘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 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2.天津银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天津银行。 (2)保证人:航新科技。 (3)借款人:天弘航空。 (4)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贷款。贷款本金金额:人 民币玖佰捌拾万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天弘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 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审议批准有效的2026年度新增担 保额度为42,000万元(不含《2026年度授信担保议案》以外单独提 交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后,剩余未使用担保额度为39,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10,755.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2%。前述 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航新”)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 约保证。截至2026年5月31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S.A.S 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约为人民币0万元。 境外控股子公司MagneticLeasingLimited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MLADAC(借款人)在与volofinCapitalManagementLtd.(贷款安排 人)、volofinHoldingsDesignatedActivityCompany(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与贷款安排人合称为“volofin”)及DelawareLifeInsuranceCompany(特拉华人寿保险公司,原始贷款人)开展融资项目中的不 当行为可能带来损失提供赔偿和补偿保证承诺。该承诺构成ML对外 担保事项,无确定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融资项目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出售,相关借款及利息已结清,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中。 天弘航空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交银租赁”)购买一架空客A330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7,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天弘航空已向交银租赁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六、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天津银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