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公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487,4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7元,募集资金总金额 1,548,584,019.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2,236,775.42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 380,487,474股,已于 2025年 12月 26日上市。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48,779,056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暨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68,291,582股增加至 1,648,779,056股。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 17名,分别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梓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期货兵投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天虹、张玉龙、杨岳智、张宇、薛小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陈学赓。 上述 17名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自北新路桥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6个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6月 2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360,83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1,648,779,056股的 21.8848%,占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8.4502%,占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22.148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 17名,涉及股东账户 268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本次发行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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