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就本次交易,经公司比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 逐项自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 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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