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扬科技(920675):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9:56:12 中财网
原标题:秉扬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代码:920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楠楠、刘永伟等5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股份”)99.78%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知行股份99.78%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审议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审批程序,公司已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做了特别提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知行股份99.78%股份,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股份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待标的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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