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奥比中光: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独家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103,092股 2、发行价格:97.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9,999,924.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4,733,043.3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7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8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38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40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40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44 一、独家保荐人、主承销商 .............................................................................. 44 二、发行人律师 .................................................................................................. 44 三、审计机构 ...................................................................................................... 44 四、验资机构 ...................................................................................................... 45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46 一、保荐代表人 .................................................................................................. 4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4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8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8 二、查询地点 ...................................................................................................... 48 三、查询时间 ...................................................................................................... 49 四、信息披露网址 .............................................................................................. 49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时代打造“机器人之眼”和“机器人与 AI视觉产业中台”,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 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3D视觉传感器是由深度引擎芯片、深度引擎算法、通用或专用感光芯片、专用光学系统、驱动及固件等组成的精密光学测量系统,可以采集并输出“人体、物体和空间”的三维信息;消费级应用设备是基于 3D视觉传感器的功能特点,结合特定消费级场景应用需求,设计并开发的一体化设备产品;工业级应用设备是面向工业领域高精密检测、测量需求,应用工业三维测量技术设计并开发的一体化成套设备。 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 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已掌握“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 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全套自主知识产权 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 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的公司之一。目前除公司外,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 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企业仅有苹果、索尼、Realsense、华为、三星等少数企业。 公司将持续围绕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产业,打造“机器人与 AI视觉产业中台”。公司将加快建设视觉感知芯片、相机及雷达硬件、AI视觉感知及多模态算法等研发中心和智能制造基地,为下游机器人、生物识别、三维扫描等行业客户及百万级 AI视觉开发者提供 3D视觉传感器产品以及智能化解决方案,助力行业向人工智能化方向进化。 2、发行人核心技术 公司把握 2D视觉向 3D视觉跃迁的时代契机,专注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 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打造 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实现主流 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全面协同发展。 公司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并已形成相应知识产权。通过对多技术领域及不同层次技术的深入理解和相互贯通,不同技术路线的底层核心技术可相互协同创新,公司一方面开发出性能优异、质量可靠的 3D视觉感知产品,另一方面 不断实现产品技术迭代创新和产品系统升级优化。公司通过对系统设计、芯片设 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关键核心的深入研究,开发出 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传感器,及 dToF单线激光雷达、工业三维测量设备, 并积极布局面阵 dToF、面阵 Lidar等前沿技术。 公司的 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如下: 关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先进性,一方面体现在公司已成功开发并规模量产出被众多细分行业龙头应用的 3D视觉感知产品,产品性能满足各应用场景的高标准要求;另一方面体现在由“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所支撑的系统级优化能力,不仅提高了开发效率与技术性能指标,也加快了储备技术的开发进程。具体如下: (1)消费级 3D视觉感知技术 公司消费级 3D视觉感知技术先进性体现在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及量产技术等方面: 1)系统设计 3D视觉感知产品是系统级产品,公司开发相应模拟系统进行模拟仿真,在新产品或技术开发初期,对各个环节及零部件进行全局及局部模拟,并通过搭建实验环境进行功能验证,多次优化直至达到最优系统性能。公司依托从底层到上层技术的全栈式布局,在系统设计时可以更好地进行深入优化与融合,使得系统设计更加合理;此外,结构光、iToF、dToF等技术路线在基础原理上的共通性使得新技术产品在系统设计时,可以借鉴其他技术的成熟模型,缩短系统设计周期。 系统设计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产品性能及产品系统层面的创新。在产品性能方面,公司 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性能已获得了广泛商业应用认可;在产品系统创新层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芯片设计 公司自成立起就组建了一支专业的芯片团队,具备数字及模拟芯片的研发实力。公司设计的芯片类型主要包括深度引擎计算芯片、iToF感光芯片、dToF感光芯片、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等。目前已成功完成五代深度引擎芯片、三款 dToF感光芯片、两款 iToF感光芯片的开发。 ①深度引擎芯片 3D结构光深度引擎的理论基础是机器视觉中立体匹配算法。为得到图像中每个点的视差,深度引擎需要实时采集目标的散斑图像,与存储的参考散斑图像进行特征匹配。深度引擎芯片集成了中央处理器、总线控制器、内存子系统、结压缩模块、安全加密模块、输入输出子系统以及各类高速模拟接口等功能模块,是系统级 SoC芯片,包含了完整的系统、软件/固件及算法,在满足高性能运算的同时,大幅降低了功耗,缩小了芯片的物理面积,加强了深度引擎处理能力,丰富了用户输入输出方式。 公司结构光/双目深度引擎芯片从 MX400、MX6000、MX6300、MX6600到MX6800迭代,已形成系列产品,功能不断增强、成像质量不断提升、支持的分辨率逐代提高,具体如下:
MX 系列芯片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② iToF 感光芯片 iToF感光芯片是 iToF 3D视觉传感器的核心器件,与结构光/双目技术不同,iToF技术主要依靠接收端感光芯片在单个周期内采集多次光信号,并通过换算得到距离信息。 公司基于 BSI背照式 65nm+65nm Stacking堆栈式工艺的像素设计,优化了像素内电子转移速度,在系统架构设计上采用列级高速高精度 ADC以及高速MIPI接口设计,实现超高深度帧率,研发出了可以支持脉冲调制、连续波调制、抗多机干扰等优异性能的 iToF感光芯片。 ③ dToF 感光芯片 基于单光子雪崩二极管(SPAD)的 dToF测距原理,通过向物体发射激光散斑,并利用 SPAD接收物体表面的反射光子,通过 TDC(Time-to-Digital Converter,即时间数字转换器)测量光子飞行时间,经多次统计处理得到目标物体的深度/距离信息。dToF感光芯片是 dToF技术中难度最大、门槛最高的技术,主要通过以下指标衡量 dToF感光芯片的先进性:SPAD像素性能、像素阵列结构、TDC性能、淬灭电路性能、数据后处理电路的精度、吞吐率、功耗等指标。 2024年,公司发布最新高性能 dToF激光雷达传感器芯片 LS635,在激光雷达底层技术的自主研发上再进一步。LS635是一款采用行业先进的 3D堆叠工艺的背照式 SPAD-SoC芯片,优化了 BSI SPAD像素探测效率,提出了创新性的高性能数据后处理算法,显著提高了芯片的测距能力以及解距速度,最远可实现350米的全量程高精度测量,可广泛应用于机器人、无人机、自动驾驶等场景。 得益于先进工艺以及设计能力,LS635在光学参数和电学参数上都极具优势,可以在低功耗、高性能和最小面积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多项指标都位于业界前列。 ④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 结构光 3D视觉传感器中的接收端需要利用感光芯片采集结构光图像,目前普遍选用通用感光芯片。但结构光 3D深度引擎算法存在特殊性,比如当基线方向与感光芯片的数据读出方向不一致时,就要求在算法层面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以适应感光芯片,因此通用感光芯片存在帧率下降、额外计算资源消耗等问题。 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针对结构光成像技术的应用场景,针对性考虑其应用的多元性,将全局快门和卷帘快门有机融合在一起,并在专用感光芯片上融入各种预处理算法,缓解后续算力芯片的算力要求,减少接口并提高速度,以实现最佳的成像性能。 3)算法研发 ①深度引擎算法 深度引擎算法用于实现深度信息的计算,包括结构光深度引擎算法、双目深度引擎算法、iToF深度引擎算法等,这些算法一般通过 PC端研发、FPGA优化验证,最后形成芯片底层语言,并固化到芯片中。与传统由通用处理器来实现深度计算相比,深度引擎算法更有优势,并专用于深度引擎芯片,能够以更低功耗实现更快速、更高精度的深度信息计算,是 3D视觉技术走向消费级并得以不断推广的关键。 深度引擎算法先进性最终体现在芯片或传感器产品性能上。公司的深度引擎算法经过多次迭代,在搜索种子点策略方面进行了深入优化,大幅降低了内存与功耗,同时还通过神经网络提升了亚像素精度。具体情况如下:
②消费级应用算法 消费级应用算法是基于 3D视觉传感器获取的目标场景的三维信息,面向下游消费级应用开发出的算法方案,是构筑具体应用场景与 3D视觉传感器硬件之间的桥梁。 应用算法的先进性主要通过应用体验来体现。在推动产品应用过程中,公司向上层应用算法拓展,开发骨架跟踪、图像分割、三维重建、VSLAM、沉浸式AR等应用算法。公司骨架跟踪算法已在多平台落地,支持 2D及 3D骨架识别与跟踪,帧率可达到 30fps,无明显丢帧、抖动等现象;图像分割算法在直播等场景中落地了基于 3D图像分割的抠图应用,支持多平台,帧率可达到 30fps,边缘无毛刺,无明显延迟;三维重建可实现 20s内完成人脸的纹理及三维重建,效果逼真。具体情况如下:
4)光学设计 3D视觉传感器采用三维光学测量原理。涉及光学系统,包括局部光学系统(比如结构光 3D视觉传感器中的散斑激光投影器件)、全局的三维测量光学系统(如激光雷达的共轴、离轴光学系统等),光学系统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产品的测量性能。 公司光学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激光发射器设计、衍射光学元件设计、激光投影器件设计、镜头设计及光学系统设计等。光学设计的先进性具体如下:
5)软件开发 为便于用户更为便利地使用公司 3D视觉传感器进行开发和应用,公司配套推出二次开发软件工具包 SDK,该 SDK随 3D视觉传感器提供给用户。用户可以通过 SDK获取彩色图、深度图,也可以使用相应的 API接口将原始深度、彩色数据转换成点云数据。SDK包含 3D视觉传感器硬件规格书与结构示意图、API、帮助文档、示范例程以及工具软件。 软件开发的先进性具体如下:
6)量产技术 3D视觉传感器的核心器件激光发射模组包含电路板、激光发射器、透镜组以及衍射光学元件等元器件,其组装工艺较传统镜头组装工艺要求更高;此外,3D视觉传感器主要三大组成部件,激光发射模组、IR成像模组及 RGB模组在组装时对光轴要求极其严格。 公司“从 0到 1”研发和设计相关产品量产工艺,先后研发了激光发射模组高精度组装与测试、主要部件三合一光轴 AA、标定对齐等全链条的量产工艺核心设备,使公司成为全球少数实现 3D视觉传感器百万级量产的企业之一。此外,公司将产品设计与量产工艺设计相互融合,比如在产品设计端利用算法实现温度误差补偿,降低量产工艺中硬件热性能要求以及相关热测试要求,或者通过在量产工艺中提升标定精度来降低产品设计中对相关算法的高要求。 (2)工业级 3D视觉感知技术 1)系统设计 公司针对工业级应用开发出多个检测系统,并通过不断市场化打磨迭代,提升系统水平。公司的代表性检测系统如下:
2)算法设计 公司在三维工业测量领域研发并形成了摄影测量、图像相关匹配、多目视觉弯管重建、双目结构光三维重建等底层核心算法,实现自主可控和自由调校。部分典型算法如下:
3)软件平台 为支持软件开发的高效、协同和可持续性,公司经过多年研发,搭建工业软件开发平台,可实现接口统一、本地继承并调校、功能的多样化及授权的差异化。 软件平台涵盖层级具体如下:
公司打造了 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形成系统开发、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设计、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全栈式核心技术,打通从底层产品关键技术、量产关键技术到上层应用的技术能力。截至 2025年末,公司共有博士 23名(含8名博士后)、国家级人才计划 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 2名、各类深圳市高层次人才 5名;研发人员数量 422名,占比约 47.52%;公司累计申请专利 1,967项,取得授权专利 1,192项,其中有效专利 1,178项;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 528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 526项。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 4月 2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 9月 1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 12月 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 5月 21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 5月 14日,发行人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6年 2月 5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 3月 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概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6年 5月 28日向上交所报送《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金杜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6年 5月 28日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360名投资者发出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 2026年 5月 10日发行人前 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中的 20名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56家、证券公司 4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30家、其他投资者 214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自启动发行后(2026年 5月 28日)至申购日(2026年 6月 2日)上午 9:00期间内,因 19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2日 9:00-12:00,本次金杜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47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认购对象中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谢红鹰未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认定其为无效报价;其余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为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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