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920509):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17:15:25 中财网
原标题:同惠电子: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920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赵浩华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20,186,10012.5923%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王志平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15,025,5009.3730%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孙伯乐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13,702,5008.5477%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王恒斌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13,702,5008.5477%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高志齐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13,702,5008.5477%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任老二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13,702,5008.5477%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唐玥持股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9,544,5005.9539%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 原因
赵浩华不高于 587,0000.3662%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 资金 需求
王志平不高于 496,0000.3094%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 资金 需求
孙伯乐不高于 451,0000.2813%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 资金 需求
王恒斌不高于 451,0000.2813%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 资金 需求
高志齐不高于 451,0000.2813%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 资金 需求
任老二不高于 451,0000.2813%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 资金 需求
唐玥不高于 316,0000.1971%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 资金 需求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互为一致行动人, 七人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可能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同惠电子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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