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603162):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19:50:56 中财网
原标题: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5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17,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17,0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3日。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8、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于2025年6月6日开始行权。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2、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3日。

13、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2025年9月15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

1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12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426,00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

15、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8、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2026年6月12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244.20万份。

19、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元/股)授予股票 数量(万 股)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人)授予后股票剩 余数量(万股)
首次授予2024年6月6日4.95771.5092193.00
预留授予2024年9月13日4.07193.00200
(三)本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批次上市流通 日解除限 售人数解除限售暨 上市流通股 票数量该批次剩余未 解除限售股票 数量该批次取消解锁股票 数量及原因是否因分红送转 导致解除限售股 票数量变化
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2025年7 月3日85人2,212,500股5,162,500股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回购注销 340,000股。
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2025年 10月2214人426,000股1,050,000股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
除限售期   象因2024年度绩效考 核不合格,共计回购注 销454,000股。 
注:上表数据口径截止到对应批次的上市流通日。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7月3日,故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2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业绩考核目 标为:以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75%;或者以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公 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 象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以2023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率为160.53%;以2023年度 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 151.29%,满足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根据 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评级有“合格”、“不合 格”两档。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确定: 考核评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 核合格,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解除限售比 例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能按照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解除限售,不可递延至下一年 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75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 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 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100%。 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办 理其对应的54.908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 事项;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 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3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考核评级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公告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92名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54.9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事项,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1、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5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708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3、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占已 获授予限制 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郑玉芳副董事长、总经理118.4035.520030.00%
2刘国勇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9.608.880030.00%
3乐君杰董事11.843.552030.00%
4黄甜甜董事会秘书14.804.440030.00%
小计174.6452.3920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71人)797.72239.316030.00%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75人)972.36291.708030.00%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经公司权益分派调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917,08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短线交易行为认定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956,690,221-2,917,080953,773,141
无限售条件股份418,422,5592,917,080421,339,639
总计1,375,112,78001,375,112,78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6月24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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