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帆科技(00139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誉帆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730,000股,并于2025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80,172,416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6,902,416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为84,695,27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9.2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2,207,1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7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10,2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4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6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10,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828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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